• 2012-05-15

    过客情怀 - [乱读乱写]

          “过客和异乡人是不同的,过客只是在此暂歇脚,然后还有茫茫的天涯路。异乡人只有飘泊,似池中无根浮萍的飘泊。” 亦舒有一部小说就叫《异乡人》,主人公从遥远星际降临地球,寓居的城市便是逯耀东客居多年的香港。对于中国人而言,香港是个特别的地方。“每逢中国大陆动荡之际,就有一批知识分子北雁南飞,来此暂避风雨。但等不及风雨停歇,就准备展翼归巢了,再不回首。他们走了,了无红豆南国的相思与依恋,因为他们只是过客。但这种情形在1949年以后完全不同了。中国大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斩断了南来知识分子的归途,使他们有家难奔,有国难投,因而兴起花果飘零的叹喟。花果飘零,悲怆又凄凉。如今归程既断,归期更难卜,何妨蓬莱小住,于是又有了落地生根的呐喊。不过,落地生根,只是苟全乱世而已,也是非常无奈的。” 《窗外有棵相思》的序言名为“过客情怀”,何其贴切,以逯耀东擅长的借景抒情、写景遣怀的笔法,满载他悲国思乡、心忧天下的情怀,写就他的香江岁月。

          求学大陆,离别故土,客居香港,又回台湾。多年后重返故乡,两鬓已衰,故人已杳,故居已毁,记忆中的景物早已变迁湮没。“茫然四顾,四顾茫然”,这样凄惶落寞的心情,只要经历过数十年人事变迁,不难体会。
          寄居新亚书院,耐着寂寞苦苦耕耘的那段日子。望着窗外那棵相思树,他想到的却是“手空空无一物,路遥遥无止境”。或许以历史为业者都难免生出这样的想法:勘破数千年政局流变,看透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被在上者戏弄于股掌间的原因,何必熙熙攘攘,惶惶慌慌,非要去给帝王帮闲,莫若守着胸中那个桃花源,青山白云,自得其所。
          可是,终究舍不去这家国,放不下对这个民族发展道路的关切。于是,办过名为《中国人》的杂志,那句“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因此,对中国所发生的一切问题,每一个中国人都要负全部的责任”,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不论你现在哪里,只要你是中国人,都希望你能为中国和中国人,说出想说,该说的话。但这些话却不是为某一个政权,某一个特定的阶级,某些人的特权利益说话。因为我们认为任何政权,即使‘万岁’,最后还是历史过渡的符号。某一个阶级,某一些中国人的少数,都不能代表整个的中国人。我们要说的,该是为整个中国与中国人所说的话。”他写那些经历过大陆那场浩劫的青年,赞赏他们的热血与慨然之气。我却暗叹,如今遍地“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何来为自由与真理献身的热血青年。

          青年终究渐渐老去,那篇颇具意象之美的小说《江湖老了那汉子》,寄托的便是历尽繁华,回归山林的意趣。小说由曾经浪迹江湖,傲啸天下的侠客“那汉子”人生中的若干片段组成,每一个片段描写细致,情景交融,少情节的回环转折,读来不像武侠小说,倒像佛家的偈语。一个段落一个主题,那汉子的人生走向了悟出世。风云浮华后,终落得平淡恬静。
         读完全书,心头浮起赵家璧先生一本书的书名“书比人长久”。人已逝,而他的抱负、情怀、思想火花都通过书留下来了。
          抄几段“那汉子”,史家的文笔都这么优美么?

         《那一年》
          那一年
          双骑并驰在高原
          桥旁柳阴系马
          酒肆楼头买醉
          鞭指窗外扬起的尘土
          且看昏鸦绕向晚林
          捋髯笑谈别后岁月
          更想当年
          挥剑斩断绕指柔
          散金傲啸过长街……
          那一年,那是遥远的一年

         《花雨》
          那汉子也曾挥剑斩断,斩断那条魂牵梦萦的丝,但他却无力,无力拔剑出鞘。因为感情的花火迸然闪亮,纵然那时一瞥的刹那,就像眼睛一睁一闭,那一睁一闭已是永恒。于是,他只有哭泣,哭泣在那高墙外,哭泣在这却道无情似有情的春天。十年的江湖夜雨,十年的风里孤灯,十年行脚遍历大江南北,无数次秦楼楚馆的媚笑后,终无法排遣,排遣那心底漂浮的明亮似水柔情。

         《出城》
          欲留君住君不住,且任君去!那汉子低首轻喟,只怕年年天涯路,望不断碧云天里的南飞雁阵,听不尽旅店孤灯下的窗外疏雨。
          一帽风尘雨鬓霜,千里奔驰,只为了一见别后经年,在乱山影里徘徊,也抹不去烙在心上的伊人面。更相见,依稀当年,画堂前,杏花微雨纷霏,新柳似烟,盈盈的眼,盈盈的眼里流动的盈盈的笑,相对无言,娇羞情无限。如今重来,相对亦无言,盈盈眼里却流着莹莹的恼人泪,双眉颦,人已悴。

  •       学生在玩哈佛性向测试,跟着测了一下,得分在男性向区间,结论为“巾帼英雄:令异性望而生畏”。其实,结果在意料之中,几年前做过一个从博客分析性向的测试,结论就是百分之百的男性风格。说不好是生来如此,还是专业影响,本人中性化趋势严重。照宅女的说法:“你要是男人就好了,我可以嫁给你。”照小JO的说法:“某些方面,你根本就不像女人。”照我爹妈的说法:“你这个样子,谁敢娶你。”照我的想法:性格使然,何必自苦,该咋过咋过吧。

          回归正题,我其实是要写读后感来着。
          从caicai处借来三本书,都是她台湾行购于二手书店的散文集。先拣了余光中的《记忆像铁轨一样长》来读,我对他那首《乡愁》印象深刻,但其它作品读的很少。这本散文集收录了余光中从1978年至1982年间创作的散文,其中部分已在报纸专栏发表。毕竟是生于民国时代的人,文字里的庄静文雅,非当代人能比,我辈文字与之映照,顿时显出粗陋与浮躁。
          繁体竖排,初版于1987年,洪范书店2001年重印本。这样一本散文集能一印再印,不知是余光中的影响力够大,还是台湾人的文化品位够份儿。一开始读繁体不习惯,读到三十多页,渐渐也就顺了,幸好不是古书,字都还认得。
          前言里说:“生命的棋子落在一个最静观的位置。”挺像新儒家的说法,咀嚼良久,找不出合适的言语诠释。是指找准安身立命之所的感受,还是活到一定年纪,对于世事人生已然通透的状态?
          《催魂铃》里写电话,讲到科技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在高速紧张的年代,一切都即生即灭,随荣随枯,爱情和友情,一切的区区与耿耿,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多贴切,人际交往中的神秘感与诗意,就这样被摧毁了。
          《牛蛙记》写住在香港沙田时的生活,1982年的沙田还是乡下,写入夏的乡野,文字令人拍案叫绝,写植物渐渐焕发生机,末了一句“这是一种比寂静更蛮荒的寂静”,何其强悍的“蛮荒”一词,瞬间给寂静添上辽远空漠之意。
          《我的四个假想敌》里写“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丽”,一个形象的比喻,说出人同此心的感悟。
          《开卷如开芝麻门》说“读书的目的也在加强对人生的享受,如果你得意;或是对人生的忍受,如果你失意”,这观点偶们系的几位大牛必然嗤之以鼻,但我却很认同,即便人生不得意,读书也可以加强对人生的享受的。
          不过,我觉得最有意思的还是那篇《罗素的弹弓》,记载晚年罗素刻薄地臧否人物的言词。余光中评价罗素的诗“理胜于情”,不耐读,而我对于他这本散文集便是同样的问题,理性思维太过,反而领略不来如此谈天说地、记述生活琐事散文中的闲趣。
          有香港生活经历的人,读这本散文集会觉有趣味,毕竟曾经身临其境,就算写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的情景,也还是能从中感受到某种熟悉的情愫吧。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调整生物钟。搬迁后,上班由走路半小时,变成坐车半小时。作息规律改变,时间碎片化,于是下班后的每一个时间段都要认真利用了。睡前陆陆续续读书,但始终没有心思认真写点东西。现下动笔也如梦游一般,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做不到严谨缜密,只是随手来记。

          《公主之死》由北魏贵族一桩驸马踢死公主案,引发出那个时代(汉唐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婚姻、通奸、伤人等罪行的法律处置,进而谈到中国妇女不同历史时期地位的变化。篇幅很短,涉及到的话题却很多,由于只是普及读物,作者没有一一铺陈展开,仅围绕公主之死一案,分析论述此案牵涉的伦理规范与法律条例。
          之前读过田余庆两本关于三国魏晋南北朝的书,觉得南北朝真有意思。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与偏安江左的汉族正朔对峙,胡风与汉族世家的文化传统交融,反而在思想文化方面呈现出多姿多彩的样貌。
          读完书后挺兴奋,一肚子所得想一吐为快,岂知上豆瓣看书评,想说的别人早都写完写尽了。只得默默地开始读史景迁的《王氏之死》。恰巧看到钱钟书有言:“史景迁与其说是一个成功的历史学家,不如说是一个不成功的小说家”。好吧,我被彻底鄙视了,我读史的水准就只介于小说与历史之间。

          读完的感觉不如前面读过的三本史景迁著作,想来此书关注的是明清之际北方小城的社会风貌,无关大人物大事件的秘辛,没有满足我的猎奇心理,所以觉得乏味。为了对事件和环境进行佐证,史景迁大量引用蒲松龄笔记,反而让我对《聊斋志异》产生了兴趣。小时候光会看故事神奇不神奇,现下懂得结合社会背景,人际伦常,大概能读出几分真味吧。
          书名《王氏之死》,而王氏直到书翻完一多半才出现,关于她的个性心理、言行举止的描述几近于无。史景迁使用的史料主要是断案县令黄六鸿的记述,妇人王氏本来就是缺席的存在,关于她的事实只有她作为童养媳被任家收养。任家贫苦,只有任氏父子二人,王氏与任老头相处不拢,老头移居他处。之后,王氏与人私奔出逃,半路遭到遗弃,又回到郯城,却不敢回家,生计无着,只得求道观收留。后来被乡人发现,被丈夫领回家,当夜便遭杀害。丈夫本欲移尸陷害宿有积怨的高姓邻居,却在中途被更夫所惊,雪夜弃尸中道。王氏的尸首被人发现报了官,她丈夫一口咬定与王氏通奸并杀害她的人是高姓邻居。如此拙劣的诬告,很快被还算有点作为的县令黄六鸿窥破。最终,任某被处以杖刑,由因口角打过任某的高某出资安葬王氏,“以慰幽魂”。

          《公主之死》探讨的是中国社会的伦理规范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兼论及妇女地位。《王氏之死》着眼于明清之际中国北方偏僻小城的社会环境与平民生活。主旨不一样,不具可比性。但是,从中却看出,主人公所处时代不同,身处阶层不同,身后的处置也有大不同。
          身为贵族的北魏兰陵长公主,是当朝主政灵太后的亲生女儿,被驸马踢到流产致死,起因是对驸马与平民女子通奸怒火难遏,与驸马起了争执,打斗中被出身汉族世家的驸马踢死。经过朝臣与灵太后的一番辩论博弈,最终手握权力的灵太后获胜,为女儿报了仇。
          王氏身为清代北方贫困小县一户贫苦人家的媳妇,与人私奔,被抛弃后为了活路只得回到夫家,被丈夫勒死。不忠在前,丈夫就算夺去她的性命,若捱过杖刑,便不致死。
          北魏的奴婢没有人权,没有申诉权,生死由主人掌控。贵族与平民女子可以离婚再嫁,可以吃醋跟丈夫闹。但明清之际的女子只能接受丈夫三妻四妾,三从四德不说,丈夫死后,咬碎银牙矢志做贞妇烈女,社会通行的伦理纲常逼迫女子守寡不嫁,含辛茹苦养育儿女。
          社会早先最大的不好便是贵族与奴隶之分,奴隶如何,记载不多,贵族如何,满篇满牍。文化果然是有闲阶级的事业。
  • 本来打算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做的事情,结果贪玩,拖了一周多才做。

    2011年读书40本,盘点如下:

    这些人,那些事》:侯孝贤御用编剧吴念真的散文集,植根于真实经历写就的一个个故事。有深情、有善良、有酷烈、有戏谑……云淡风轻的文字,却是五味杂陈、跌宕起伏的人生。明明是真实人生,读来却如同戏剧。

    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张宏杰的书出一本买一本。这本书少了《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中的恣肆飞扬,多了专业治史的沉稳有度。文章的风格莫非受写作对象影响,曾国藩的儒缓,都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无论是混官场还是学术圈,都应该读读曾氏家训和曾国藩书信集,学学老曾为人处世的老辣。

    史景迁系列:一共十三本,已出五本,读了三本《康熙:重构一位中国皇帝的内心世界》、《太平天国》、《雍正王朝之大义觉迷》。史氏历史的特点是情景重现,植根于史料的描写叙述中不作价值判断,以求最接近于历史真实的还原。通俗有趣,适合业余读史者。

    言情小说一堆:就算到了奔四的年纪,我还是脱离不了“三俗”的行列。看电视剧《步步惊心》后,找了桐华的一堆小说来读,包括《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据说电视剧改编权都已卖出,好期待电视剧啊。让小言资深读者宅女推荐几个作者,宅女推荐了辛夷坞和匪我思存。正好在播《千山暮雪》,就先读匪我思存的《千山暮雪》、《寂寞空庭春欲晚》、《碧瓷沉》、《佳期如梦》。原作比电视剧好看多了,《碧瓷沉》和《寂寞空庭春欲晚》写得还是很见功底的。辛夷坞的功力更高一筹,《山月不知心底事》、《我在回忆里等你》、《原来你还在这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许我向你看》、《浮世浮城》、《晨昏》,不雷同,情节人物还有交叉,算是新派小言中的实力派。至于顾漫的《何以笙箫默》、李歆的《独步天下》俗辣得一塌糊涂,逻辑混乱,千人一面,没劲。

    苦命天子》:作为一本历史普及读本,本书还是颇能引发非专业读者研究兴趣的。对于太平天国、清代厘金、团练兴起、同光中兴等问题,产生了一探究竟的好奇心。茅海建教授的力作《天朝的崩溃》有时间要找来读。

    巫言》:朱天文最近的一本小说,属于后现代主义吗?絮絮叨叨的琐事没完没了,尽管读不下去,还是耐着性子翻完了,然后什么都不记得。

    飞虎队队员眼中的中国》:如果知道豆瓣里有人把全书图片都扫描了放相册,我肯定就不买这本书了,全部铜板彩页,花了我好多银子啊。那时候柯达彩卷的质量真好,照片很清晰。照片拍就昆明、重庆、上海、南京几处抗战结束前后的风景人物,照片上的国人虽然困苦,但精神面貌却一点也不萎靡,老百姓面上没有今时街头即景人们面上那种冷漠与戒备。

    板桥杂记》:与《东京梦华录》齐名的描写市井的笔记,明清笔记原来这么有意思。

    淡江记》、《黄金盟誓之书》、《荒人手记》:朱天文作品系列,才女有八分是先天的,其中三分由娘胎里带出来,五分是家庭熏陶的。所以说从泥腿子到书香门第得三代,不是瞎说的。

    国家记忆》:此书的价值在于史料保存,全书五百余帧照片,是作者率领一个团队自费赴美翻拍的照片。可悲的是,我们国家的历史要从别国的档案馆里去找。

    千江有水千江月》:读台湾小说家作品越多,越觉得把中国古代文字的雅致发扬光大得靠对岸。

    水流云在》:英若诚自传。五十年后,也许会有更多的故事告诉大家,可惜他已经走了。

    中国皇帝的五种命运》:张宏杰作品里比较缺乏内在逻辑的一本,写了五个皇帝,却找不出其中有何联系。不过对于个案的研究是他的长处,一篇一篇来看,还是挺有意思的。

    家在云之南》:如果不是生在云南,估计不会读这本书。个人自传也可窥见一个时代,一部家族史。

    中国历史研究法》:大才子梁启超作品,那文章写得真叫一个好啊,为毛中学课本不选啊。

    民主的细节》:刘瑜的政论作品,虽然是政论,起点都是日常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举重若轻,深入浅出,值得一读。

    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费孝通经典作品。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学和人类学基础,否则读不出味道来。

     

    2011年看电影电视剧计159部(读书比去年多,看片比去年少,就当是长进了),值得推荐的如下:

    金装律师Suits):一个资深律师,一个冒名顶替名校实习生的法律退学生,一家律师事务所里的办公室政治,以及应对各类非常事件的急智。

    总统杀局The Ides of March):乔治·克鲁尼导戏上瘾,佳作不断。前四十分钟沉闷的铺陈让我昏昏欲睡,之后的急转直下,看得人心惊肉跳。政治圈里的残酷,杀人不见血。

    唐顿庄园Downton Abbey):一场群戏的饕餮,每个角色都很有看点,力荐。

    都市急救线Sirens):英式喜剧,充斥各种三俗,却毫不肤浅。

    黄海:韩国人拍出的延边朝鲜族偷渡客的生活,却是中国人自己不敢拍的,河正宇的演技真地很赞。

    皇家律师Silk):英美法系就算在英国与美国之间,也有很大区别。跟美式律政剧大相径庭,力荐。

    权力的游戏Game of Thrones):拍得太慢了,逼得我都想去读书了。但是故事还没写完呢,上帝保佑作者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一定要把故事写完。

    大地惊雷True Grit):很多年不见西部片了,沉静中蕴蓄力量,所谓西部狂野,浸润着血与泪。

    实习医生格蕾Grey’s Anatomy):一直追的医疗剧,又不单纯是医疗剧,每个人都有意思。

    傲骨贤妻The Good Wife):法律能见智识,见人性,见口才,见办公室政治。

    金钱帝国The Hudsucker Proxy):直译应为“赫德萨克的代理人”,科恩兄弟1994年的作品,黑色幽默,夸张的故事,揭示名利场的真理。

    怦然心动Flipped):两个少男少女各自为第一人称叙述的一段少年往事,故事寻常,讲故事的手法很新颖,小演员表演很好。

  • 2011-12-29

    借来的人生 - [乱读乱写]

    开始读吴念真的散文集《这些人,那些事》,文章带有自传性质,读了几篇,深深触动,几欲落泪。文字写就最寻常又最真挚的情感,唯其寻常,故而心同此感,唯其真挚,故而感动莫名。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需要直面那个曾经的自己,在多年的人事沧桑之后,那个曾经的自己也许只存在于记忆中。与亲人相处时某个难忘的瞬间,人生经历某个阶段有缘相知的人……永远记得的温暖,念念不忘的期盼,欲诉无言的遗憾……直面曾经的自我,需要极大的勇气,无论现如今的“我”与那时相比有了怎样的变化,当面对记忆中的那个“我”时,同时也面对曾经的梦想、美好、苦难与过错。所以,回忆往往滤去令人不快的部分,人类天性的趋利避害,时刻懂得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

    读了怀念父亲的几篇,这才知道,电影《多桑》拍的原来就是吴念真父亲的人生。多桑是生于日据时代的台湾原住民,受的日本殖民教育,却迎来了摆脱殖民统治的时代。始终与时代格格不入,却又不得不在不和谐中努力生活。说是“借来的人生”(英文片名A Borrowed Life),真恰当不过。影片上映于1994年,好像拿到当年威尼斯电影节的大奖。1991年他带父亲的骨灰去日本看父亲心心念念的皇宫和富士山,那年,我高中入学;1994年《多桑》上映,那年,我大学入学。我人生中重要的年份,与他人生中重要的年份,这么巧地重合。

    电影冗长,三个小时,我下载的版本应是VCD转制,画质很差,连演员的面孔都看不十分真切,也就谈不上欣赏表演的细腻了。侯孝贤的风格如此鲜明,而导演明明是吴念真。长长的空镜配上画外音;以门分隔近景中景,一个画面里容纳两种诉说……想起《恋恋风尘》,想起《戏梦人生》。听不懂闽南话和日语,三个小时看下来,相当挑战耐心。

    中国人平平淡淡的一生,也就是这样了,无关崇高与大义,只在与自身切近的环境里努力地生活——生老病死,爱恨嗔痴。

  • 与《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相比,《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少了业余读史的恣肆飞扬,多了专业治史的严谨有度,于是,我这业余人士读来,便觉得沉稳有余,畅快不足。我对曾国藩所知甚少,无力置评,只就自己有感触的部分,略记几笔。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话常用来形容晚清官场腐败,以前光会引用,从未想过从制度层面去寻找问题的成因。此书最具价值的部分,便是关于曾国藩经济生活的一章“曾国藩一生的收入和支出”,这是作者的博士论文,视角很独特,也很下了一番功夫。从中可见晚清政府官场实状,可见清朝经济制度的利与弊。

    康熙爷一句“永不加赋”说得爽快,却苦了朝廷为收支问题焦头烂额。雍正朝尚有余银,遇上乾隆这个大手大脚的主儿,家底败得七七八八,到道光只能算勉强维持。道光对自己的定位就是守成之君,没心思没能力也没魄力去动祖宗成法。清政府实行“薄俸制”,官员单靠俸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能维持一家老小温饱无虞已是艰难,妄论应对官场酬酢。京官收入渠道少,曾国藩在京为官多年,常常举债度日。只有外放地方,才能增加收入。地方征收的税赋,一多半是为了维护官府的运作和官场上的往来。曾国藩外放两江总督,雇马车、仆役、幕僚,都得自掏腰包,朝廷给的行政经费少得可怜,要办事还得自己筹钱。所以官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办事也就是少花钱,地方乡绅才有了用武之地。

    “薄俸制”同样在军队实行。清军分八旗和绿()营。清军打仗训练所用的装备都得自备,为了省钱,装备都疏于维护,为了不损坏武器、劳顿马匹,训练也就荒疏了。当兵成了兼职,平日里士兵都忙着从事副业养家糊口,连训练都花钱雇人代替。如此战斗力,无怪乎被太平军打得落花流水。

     

    晚清官场腐败,并非几个人的力量就能整肃。单靠皇帝不行,单靠某几个所谓忠良也不行。曾国藩在京为官期间,曾积极响应咸丰帝的号召,上书力陈时弊,提出很多改革措施,甚至连皇帝都批评。他批评官场丑恶可谓入骨入里:“京官办事通病有二,曰退缩,曰琐屑。外官办事通病有二,曰敷衍,曰颟顸。退缩者,同官互推,不肯任怨,动辄请旨,不肯担责任咎。琐屑者,锱铢必较,不顾大体,察及秋毫,不见舆薪。敷衍者,装头盖面,但计眼前,剜肉补疮,不问明日。颟顸者,外面完全,中已溃烂,奏章粉饰,而语无归宿。”然而,官场大流非一二人之力便可去浊还清,也非划清界限,坚决对抗便能成事。

    曾国藩早年不信邪,摆出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架势,弄得很不招人待见,做事处处碰壁,无比艰难。他毕竟是现实主义者,一大优点是能分析实际情况,应对以有效之法,另一大优点是数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地贯彻理学家自我修养之法,练就了无比精深的涵养功夫。他“把握住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有原则也有灵活性,亦即宗经而不舍权变”。经过走投无路濒临自绝的困境,三十岁后大彻大悟,一套为人处世之法,应对官场,应对朝廷,令可用之人为其所用,可用之条件为其所用,办成地方团练,消灭太平天国,功名最盛之际全身而退。他的追求或者理想,正是儒家所谓“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臻于至善”,从实现人格理想的角度而言,他很纯粹。而为了应对外部世界,他却又必须向某些人某些规则妥协,终其一生,他对“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都十分尊重,庆吊往来,礼数周到”。惯用规则者生,官场如是,又有哪个圈子不如是,出来混的,都得读读曾老爷子的日记。

     

    柴静的跋写得极好,若非详读曾国藩日记,深入反思,并与作者深入讨论,写不出这样的简洁精准。这姑娘做事就是实与真,过她手的每一个人每一件物事都仿佛嵌入她的生命,深邃,震撼。

     

    很久没来更新,一怨自己懒,花在读书上的时间少,也没心绪动笔,二怨博客大巴出状况,连续一个多星期无法登录,想更新也更新不了。实在不想换地儿了,此处留着,同时在豆瓣备份(http://www.douban.com/people/dianne_du/),这边挂了,就跑那边看吧。

  • 史景迁的《太平天国》(God’s Chinese Son: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of Hong Xiuquan)断断续续读了一个多月才读完。之所以读得这样缺乏热情,主要因为太平天国实在是一个很宏大的题材,可写的事件和人物,可分析的问题太多,如求完整,必然枝蔓过多,主题分散,无异于做一部太平天国史。这项工作别人已经做过,史景迁志不在此,他所注重的是洪秀全内心的想法与外在情况的相互作用。“我无意写一本太平天国全史,也无意阐释洪秀全宗教信念的各个层面。我当然也无意说洪秀全对中国的社会、宗教,还有他军事神学的思想都是混沌一片,不够完整。本书的用意在于提供一个排比有序的脉络,来了解洪秀全的内心世界,并说明当他内心的想法和外在的脉络合拍的时候,吾人便能追索他行为的逻辑。”所以,这本书所写的太平天国只是管窥,不见全景,对于我这种对太平天国历史了解不多的读者而言,读来难免有跳跃脱节之感。

    另外,不得不说下翻译的问题。本书译者有四,虽然相信统稿校译由一人完成,但读来还是感觉到一些不流畅的地方。先不说文采远逊于温洽溢,前后风格不一,某些语句读来晦昧不明,存在歧义。而且,千不该万不该,注解中居然把《太平起义:李秀成自述》全部写成了《太平起义:李自成自述》。

     

    史景迁很客观,材料多采用第一手,他只是从他所选择的视角来罗列排比,并不提供现成的观点和结论。读完之后,想写点什么却感到无从下手,不知从哪个角度切入,不知以哪条线索串接,想来想去,只能从自己被颠覆的那部分关于太平天国的定见着手。

     

    1)       洪秀全是客家人,客家人虽然也是汉族,但相对于两广本地土著居民而言,却是外来的异乡人,从语言到风俗习惯,差别很大。迁到当地后,往往只与客家人交往和通婚。洪秀全创立拜上帝会,与冯云山奔波千里传教,途中几度艰难,出手援助他们的多是客家人,最初入教的也是客家人。

    2)       拜上帝会之所以能在客家人中间生根发芽,与客家人的生存环境相关。客家人外迁而来,与当地原住民在生存空间上形成竞争,此为其一。由于难以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客家人即便家产富有,仍无法跻身当地士绅阶层,从而也就无法在地方统治管理方面获得话语权,财产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在与原住民的争端中,往往处于下风,这决定了他们需要团结一致来面对当地士绅、原住居民乃至官府的欺压。晚清社会盗匪横行,秘密结社众多,为了对抗匪盗,自我保护,也需要客家人有自己的社团来团结力量,统一行动,此为拜上帝会得以在客家人中间立足的原因之二。

    3)       早期拜上帝会的活动并未受到官府的限制和打压,而洪秀全采取的方式也很温和。如有客家人会众被人诬陷入狱,他写了陈情书投递官府,恳请官员明察。起初这种方式能起作用,官员还是卖洋人的上帝一点面子的,这也使得洪秀全得到会众的器重和信服。然而,这招并非屡试不爽,随着拜上帝教教众与周边居民摩擦日多,而且有教众加入天地会,官府开始限制拜上帝会的活动。

    4)       当生存受到威胁时,要么受死,要么反抗。金田起事是典型的官逼民反,只不过举事者已被步步紧逼,早已着手谋划准备,不过等一个情非得已的时机。

    5)       早期活动经费多来自富有的客家人,石达开、韦昌辉都是捐献全部家产,率领全家加入拜上帝会。

    6)       从金田村到永安城,太平军屡次击破清军,靠的是以客家人为核心虔诚教众。他们纪律严明,严格遵守“六诫”和“军纪五条”。“六诫”的内容为:一为去淫戒色,二为不忤父母,三为勿杀害,四为勿偷盗,五为勿行巫觋,六为勿赌博。“军纪五条”的内容为:一.尊条命;二.别男行女行;三.秋毫莫犯;四.公心和傩,各遵头目约束;五.同心合力,不得临阵退缩。概而言之,太平军是军事化管理的组织,男女老幼,各有分工,虽有亲缘关系,却不存在家庭生活。男女分别为营,各自与同营同性成员行军作战。太平军女营战斗力的实现,与客家女子不缠足,勤劳能干有直接关系。也许正是因为妇女作用的扩展,太平军中女性享有一定地位,可以做官。

    7)       太平军战斗力的加强还因为得到了一支富有作战经验的水军。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军逐渐控制东南沿海海域,原先横行于此的众多海盗失去了生存空间,逐渐被赶入内河航道。他们也是清军清剿的对象,与太平军联手在情理之中。但这些人本性诡谲多变,有的入会不久,受不了太平军的清规戒律,或自行脱离或向清军投诚。不过,太平军还是拥有了战斗力非凡的水军,直下南京。

    8)       占领南京,改名为天京,迎来了太平天国的巅峰时期。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太平军的成分渐渐复杂起来,一路上裹挟进许多同样受到清廷压迫或因种种原因没了活路的人,与早期入教的会众相比,这些人数量巨大,思想驳杂,吸引他们加入的无非是摆脱压迫、实现太平盛世的愿景。经过几年的征战,洪秀全觉得有必要满足一下大家对“天堂”的期望,他借“天帝”之口传达了天京即为“小天堂”的启示,分封诸王,大兴土木,兴建宫室,娶妻纳妾,享起福来。

    9)       在进入南京之前,洪秀全最信任并在早期与他患难与共的战友冯云山受伤不治身亡,之前,肖朝贵已受伤身亡,军事指挥权落入杨秀清之手。在此之前,杨秀清和肖朝贵常被天帝附身传达天启,这种神灵附身的戏码,不知出于洪秀全的授意,还是两人自创,在威慑教众方面,起了很大作用。肖朝贵死后,杨秀清独揽其事,渐渐不可一世,有取天王代之的势头,打压韦昌辉,远调石达开。一场内乱终于爆发,韦昌辉杀杨秀清,洪秀全杀韦昌辉,石达开出走。早期与洪秀全一起举事的骨干已寥寥无几。

    10)    太平天国一切财物归公,收入圣库,然后再按照人口和职位、贡献大小等进行分配。财物来自捐献、战利品,以及从支持清妖的地主平民那里掠夺而来。太平天国内部禁止商业贸易,奖惩由上一级头目决定。佛道和儒家经典成了邪说,不得传播学习,除了以洪秀全改造版《圣经》为蓝本的说教和祷告,没有其它的文化生活。太平军主要由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或雇工构成,屡试秀才不得的洪秀全,用浅显易懂的打油诗教导他们,绰绰有余,得心应手。实用理性得以在军事上获得发展,而制度建设,文化发展则根本是在开倒车。

    11)    洪仁玕因了解洋人事务,有与洋人打交道的经验而得到洪秀全的赏识,却也因为与洋人交往不利而被洪秀全抛弃。其实,他在香港好好做他的天主教徒,做个华人牧师,比他历尽艰险到天京辅佐洪秀全更能发挥作用。

    12)    后期,天王昏聩,任人唯亲,只靠忠王李秀成苦撑局面。中国人的事情就是这样,最初一起出生入死打江山,渐渐都成了某人的家天下,太平天国也此类也。李秀成被俘后,还念念不忘提醒清军如何造大炮、如何操控大炮以对付洋人,可谁又听得进他一言半语,只等着将他斩了好去请功。

    13)    洪秀全从1840年末开始纠集拜上帝教信徒,到1850年汇成太平军,转战华南华中,1853年中,占领南京,并以此为根据地长达十一年,先后发起北伐、西征、东征,直到1864年为止,有两千多万人或战死,或死于饥馑。道光治下的清朝统治已是脓疮遍体,一触即溃,这场席卷半个中国的战乱是必然发生的。严重破坏了生产,耗费了财富,对中华帝国造成沉重打击。

    14)    书中呈现的洪秀全其实面目模糊,除了说他仪表俊伟,极好整洁,关于他的个性特征,鲜少涉及。我疑惑不解的是,这样一个文才武功都不行,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人,凭着贩卖从洋人牧师翻译成中文的圣经小册子里读来的天启神话,如何驾驭诸王,如何让千万信众心悦诚服?真是不解啊不解。

    15)    洪秀全打着洋人上帝的旗号,但一切却全是中国传统的方式。皇帝统治的合法性靠的是他和老天爷的关系,所以皇帝自称天子。洪秀全也用这一招,称天帝为天父,耶稣为天兄,但不是所有人的天父、天兄,只是他洪秀全的天父、天兄,于是乎,他的儿子是天孙,诸王也非得跟他扯上点亲戚关系跟上帝成拐角亲戚,他们的话就成了金科玉律。信上帝就是信他,实际上搞的是政教合一,还是血脉相承的政教合一。

    16)    加入拜上帝会需受洗礼,财产归公,实行配给制,隔三差五进行思想教育,完全服从上级领导,不达到一定级别不能娶妻过家庭生活……对比延安时期,军事化组织还真是何其相似啊。

  • 2011-11-28

    已逝 - [左顾右盼]

    20111121,小Z去世。得到他生病的消息在7月底,短短四个月,没想到这样快。Caicai探病后,告诉我:离开时,看到Z的妈妈和妻子,各自立在一隅发呆,刹那心中一片惨然。

    Z在我脑海中的印象,还是大一时穿西装风衣提公事包立在六舍门口的样子,在进进出出女生们的目光扫射下毫无瑟缩之意,气定神闲得令人想揍他两拳。等到大一下学期上辅修课,看见一个穿西装风衣提公事包的男生走进教室,一眼就认出正是六舍门口等人那个。彼时也没想到后面会有更多联系,就觉得我们读来那么吃力的科目,这人经常旷课,居然还能跟老师讨论,考试时,依旧是一派很欠揍的气定神闲。没办法,人生而平等,但无往不在差别之中。人聪明,基础好,就该是那副俾睨天下的姿态。

    毕业那年,看到他与一个女生并行的背影,公事包在那女生手里提着,之后就是他结婚的消息。毕业许多年,再没见过面,关于他的消息陆续知道一些。他极要面子,追求完美,又爱逞强,为了追求事业成功,有多少时候,有多少场合,他其实在用性命打拼。如吾辈庸人,整日碌碌,反倒守得一条贱命在。他只得三十五岁啊,有时真要怨老天不开眼。

    此时回想,关于他,最清晰的仍是穿西装风衣提公事包立在六舍门口那个样子,初见印象太深刻,以致后面所有形象都无法盖过。

    我们永远不知道未来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而我们最好的时光,竟已成为回忆。

  • 事情总是这样古怪,在电脑上看书,言情小说则一目十行,学术专著却举步维艰。这一段日子沉湎于言情小说,浑浑噩噩,一天消灭一本,过得真叫一个俗辣。

    由头是《步步惊心》,看了几集电视剧,着急知道结局,于是下载小说来读。虽说有网络小说的两大通病——意淫和拖沓,但好在文字流畅,桥段和场景设计精妙,人物性格也塑造得不错。一气把作者桐华的《大漠谣》和《云中歌》读完,其间居然重拾当年读琼瑶亦舒张小娴的悸动。与资深言情小说读者宅女交流,她推荐了几个作者,便陆续下载来读。

    先读评分很高的《独步天下》,真可说是小言的集大成者,路数就像《遥远时空中的八叶抄》(当然,格调比人家低),一女N男的模式,爱得汹汹,全无缘由,俗辣到无以复加,文笔一般,描写没啥意境,人物性格雷同。然后读《华胥引》,玄幻套爱情,故事还是挺有意思的,奈何本人缺乏想象力,读来没啥趣味。

     

    接下来读匪我思存,这个笔名出自《诗经》(我没文化,不知啥意思,等有空读《诗经》再弄清楚吧)。《千山暮雪》改编的电视剧正在播放中,就从这部开始读。作者文笔不错,奈何逻辑很成问题。试想,有哪个女孩会爱上对自己身心造成重创的男人,就为了同情这个男人不得已的境遇,就为了感动于这个男人一直不肯轻易吐露的“我爱你”,不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人士,就是脑子进水了。电视剧就更别提了,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好歹清纯可爱,到了电视剧里整一个天真无知。接下来读评价较高的《佳期如梦》和《碧瓷沉》,前者写高干子女的爱情故事,意淫是难免的,但描写情深如许火候把握得好,情节设置、心理变化等还算合理,不失为一个动人的故事。后者看样子是以少帅张学良为蓝本来虚构的故事,应该算是匪大的巅峰之作吧。电视剧找钟汉良演六少真是找对人了,张狂不失儒雅,情深不欠风流。李小冉演尹静琬就显得刚硬有余而温婉不足,气质差了些。之后读写康熙和良妃(也就是八阿哥生母)的《寂寞空庭春欲晚》,大略不想与历史上的康熙出入太大,不能把人塑造成拘泥于小情小爱的人物,于是这个故事的基调就设置为哀而不伤,写的时候太过收敛,故事出来就显得淡,反而不能以情动人了。

     

    下一个读辛夷坞,一看才发现以前读过她写的《山月不知心底事》,故事内容只记得大概,但当时读完后没删除,想着以后闲极无聊翻出来再读一遍。《浮世浮城》让我想起池莉的《预谋杀人》,不过,言情小说总归温情脉脉,没池莉那么惨烈。《许我向你看》则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许是从书中人物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些物伤其类。青春如不够惨烈,便觉得遗憾,而过于惨烈,遗憾更甚。《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应属早期作品,笔法稚嫩,上部基本就是流水账,铺陈大学生活,下部稍好。此阶段的辛夷坞尚欠缺小说家在谋篇布局和情节设置上的技巧,在《浮世浮城》和《许我向你看》中大为改善,假以时日,可与张小娴比肩了。

     

    最后读完的一本是顾漫的《何以笙萧默》,读开头,怎么这么眼熟啊,莫不是以前读过的某篇言情小说剽窃了这一篇,读到一半的时候终于认出来啦,根本以前读过的就是这一篇。想来在我读过的言情小说当中难以跻身精品行列,所以没什么印象。这是作者耗费两年才完成的作品,只能叹作者水平有限,经历有限,吃言情小说这碗饭,缺乏生活体验,单靠想象力,还真制造不出隽永。

    下载的小说还有好几部没读,却有些审美疲劳了,这段俗辣的日子就此告一段落吧,该读点正经的了。

  • 2011-10-31

    苦命天子 - [乱读乱写]

    这段时间对清史颇感兴趣,陆续读书,其中一本是茅海建1995年初版,2005年再版的历史普及读物《苦命天子:咸丰皇帝奕詝》(普及一下“詝”的发音:zhǔ,意为“智慧”)。本书作为历史普及读物,没有采用学术专著的写法,对于业余读史者而言,不显艰涩,通俗易懂;也未采用野史演义的笔法,对史实不加考证,随意引用。书中史料多采用正史记载,取自野史的材料,作者均做特别说明,对这些材料的真实可靠性持保留态度。这种写法恰似双刃剑,史料的可靠性与相互佐证方面有欠缺,在材料服务于观点方面,就显得表面化、简单化,某些结论的推出缺乏说服力,这也是本书被史学界人士诟病的主要原因。当然,于我这样入门级非专业读者而言,虽然觉得作者的文笔与史景迁的妙笔相比,缺乏文采,味同嚼蜡,但也并非言之无物,言之无趣,一点可读性都没有。书中展现的那段历史,脉络清晰,所涉及到的太平天国、厘金制度、团练兴起等问题,也有进一步发掘的兴趣。

     

    看电影《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想到彼时翩翩风度的梁家辉演咸丰皇帝,印象深刻的倒不是皇帝多么英明神武,反而是他身体虚弱,整日吐血。事实上,咸丰帝确是缺乏做皇帝的雄才大略,他之所以被道光帝选为继位者,一则因年龄居长,个性与道光帝相近,道光帝治国用祖宗成法,选接班人也倾向于个性敦厚稳重的,二则因为有一个善于揣度圣意的老师杜受田,对他的言行举止授以机宜,从而表现得比竞争者皇六子奕訢更合乎道光帝的心意。奕詝有幸,继承大统,成为一国之君;奕詝不幸,资质平平,身处内忧外患的多事之秋,身心不堪重负,年轻轻便丧了命。

     

    咸丰帝十九岁继位,在位十一年,三十岁因肺病宾天。他接下来的江山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晚清帝国,道光帝只知守成,不懂开眼看世界,白白浪费了十来年光景,没有了解西方,也看不到中华帝国面临的挑战。咸丰帝继位伊始,便爆发了太平天国之乱,清军难以抵挡,后来不得不依靠地方团练,而对于地方团练中的能者曾国藩,咸丰帝又颇为猜忌,始终不肯授予实权,致使曾国藩在缺乏朝廷支持的情况下,自筹经费(经费多数来自厘金),兴办团练。

    太平天国之乱持续十四年,清军别说剿,能保住江南大营与江北大营与之对峙成僵持之势已属艰难。十几年下来,损兵折将,后来咸丰帝都找不出人选来委以重任了。然而,内乱不止太平天国一家,北方的捻军,南中国的天地会,西南的少数民族,真是烽烟四起。如此一来,军费耗竭,道光帝留下的那点薄薄家底耗光了,连皇帝内务府的家底也掏干净了。

    内患未息,外患又来。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直逼北京。咸丰帝避至热河,令恭亲王奕訢出面谈判,所看重的乃是皇帝不可与外使面见,以免有损国格,对于割地赔款出让主权等,倒全不在意,签订若干丧权辱国的条约,还让人把圆明园也洗劫了。临终前,咸丰帝定下顾命八大臣摄政的政治设计,却又给予两宫皇太后在圣旨上盖印的权力,最终两宫勾结恭亲王发动政变,推翻八大臣,实行垂帘听政,后面大家都知道了,便是那拉氏专权,为祸数十年。

     

    对于彼时的清帝国而言,咸丰帝不是一位合适的掌舵者,历史使命赋予他,他搞砸了,也被压垮了。

    清代汲取了明代政治的教训,沿袭内阁制度(相当于皇帝的专有秘书机构),但取消了司礼监大太监批红,拆阅和批示奏折都由皇帝亲自来。康熙年间权力中心在南书房,雍正年间又设置军机处,皇帝批阅奏折下发军机处,由军机大臣根据皇帝的朱批或面谕拟旨,然后再经皇帝批准后下发。这样一来,皇帝如果不及时批阅下发奏章,政务中枢便即梗塞。以一人之力,每天阅读处理几万字的奏折,事事都要管,还得形成对策下发,皇帝的工作分外繁重。清代皇帝均勤于政务,但毕竟个人精力有限,能力有差别。咸丰帝英年早逝,与繁重的政务有直接关系。

    道光帝留给咸丰帝的是一个烂摊子,吏治混乱,官场腐败,国库空虚,内有满汉矛盾,外有西方列强虎视眈眈。对于年仅十九岁,未经历过风浪,缺乏政治经验,缺乏实际政务操练的咸丰帝来说,他所能依靠的只有信得过的大臣。然而恩师杜受田在他即位不久便即辞世,满朝文武,可倚重的人实在难找。当然,咸丰帝识人用人方面,也很成问题。

    在对待太平天国的问题上,显现出咸丰帝心浮气躁、急于求成、缺乏谋断、不善驭人。在面对西人的问题上,显现出咸丰帝陈腐守旧、缺乏担当,更缺乏洞察力和战略眼光。

    在用人方面,咸丰帝对曾国藩的使用原则是,既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看不到曾国藩的忠心与才干。对六弟恭亲王奕訢,自始至终都忌惮其成为第二个多尔衮,先是闲置不用,后来不得已重用,却又为肃顺所惑,迟迟不肯从热河返京,致使政府中枢与执政机构隔离两地,相互脱节,分裂为二,埋下了日后宫变的种子。

    破坏后宫不得干政的祖制,让那拉氏代为拆阅奏折,并在临终前授予两宫皇太后印玺以节制八大臣,却不料给了两宫勾结恭亲王发动政变的依仗。那拉氏之所以能专权,也是历史的必然。她是咸丰帝唯一儿子的生母,是后宫中唯一能断句并代为批阅奏章的妃子。光绪继位时年仅五岁,东宫钮钴禄氏仅二十四岁,那拉氏二十六岁。无论机心和手腕,政治头脑,识人用人,她不仅比钮钴禄氏厉害,比咸丰帝都高出几个段位。

    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咸丰帝即此类也。他生就一副平常人的身胚头脑,不幸生于帝王家,空有一腔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奈何受的是脱离历史发展需求的帝王学教育,又偏偏逢着一个艰难时局,在那个他力所不及的位子上,他做什么都很无力。可悲的是,他还一心要维护自己在这个位子上,除此之外,看不到其它,于国于己便是祸害无穷。历史没有假设,也许换了别人,在彼时彼位,也都是他这个样子。

  • 2011-10-26

    一路走好 - [左顾右盼]

    以前曾经写过,成长意味着愈加频繁地面对生老病死,却没想到,这其中也包括英年早逝。

    早上接到高中同学沈俊的短讯,说有件事情要通知我。我问啥事。他告诉我说,高中同学易昆身患癌症,已到晚期,他与蔡涛、熊飞上周日前去探病,心里很不是滋味。易昆的病例比较特殊,坚持不过10月份。原本六十多公斤的人,现在只有三十多公斤,本人却是很乐观的样子。我知道,那不是乐观,那是出离了惊惧、不甘、痛苦、绝望诸般滋味后的平静。在米老排瘦骨嶙峋的脸上,在老黄沉静地眸子里,我曾见过这种平静。

    从记忆深处寻找关于易昆的信息:身材不高,戴眼镜,看上去像机器猫。他家是昆钢的,班车也停艺术剧院,有几次回家等车,在停车场碰到过他。他是副班长,之所以从一共五十六人仅有九名男生的班级中指定他作为副班长,一是照顾男生这半边天,一是因为他看上去憨厚稳重,自控力比其他几个男生强,不会闯祸。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大略就是他做了我半年舞蹈课的舞伴。从伦巴到华尔兹,我们配合默契,顺利通过了考试。毕业后再未见面,屈指数来已有十七载。缘分是件奇怪的事情,我在昆明街头曾偶遇沈俊、熊飞,却从未遇见过他。

    始终记得米老排说过的话,他说生病是个概率问题,放在芸芸众生,不过是千万分之一,而落在当事人身上,却是百分之百。不是生病的人,体会不来那种无语问苍天的不甘与绝望。除了坦然,似乎找不出更好的面对方式。

    我心中留下的,永远只会是他高中时候的模样,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青春无敌,灿烂夺目。

  • 读完史景迁著《雍正王朝之大义觉迷》(Treason by the BookJonathan D Spence,温洽溢、吴家恒译),很是困惑,英文书名直译过来该怎么说?因书而叛?叛国由书?这样翻译只有字义,不见内涵,无疑不妥。此书先前一个译本的译名为《皇帝与秀才:皇权游戏中的文人悲剧》,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选择了文人秀才的立场,过于偏颇。这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版本的译名取了个不带褒贬的历史名词,不站队,不犯忌,很客观。

    史景迁在前言写道:“读史其中一个用处就在于提醒吾人,事情可以匪夷所思到什么程度。……但是读史另有一个用处,就在于让吾人看到,人可以这般实际地应对如此匪夷所思的情境。”是怎样一桩匪夷所思的事情呢?史景迁以《大义觉迷录》的内容为主干,辅之以浩如烟海的奏疏、谕旨中的相关材料,并参酌各家说法,整理出清晰的脉络,张弛有度地复述了发生在近三百年前中国清朝雍正年间的这桩奇案。

     

    事情大略是这样的,书生张熙受老师曾静之命,化名到陕西找川陕总督岳中琪投书。这份书信乃曾静所写,内容有四。其一,以“华夷之辨”为理论基础,论证满人统治中原之不合法;其二,历数明朝覆亡,清兵入关后,山河变色,发生的若干灾害和异象,由此佐证清朝统治之不合天理;其三,指控当朝雍正皇帝失德,罗列了一大堆罪状,诸如弑兄屠弟、谋父逼母、多疑善变、诛杀忠良、贪财好色、酗酒好杀等等;其四,称颂岳中琪为宋代名将岳飞之后,应秉承先祖一片丹心照汗青的精神风范,高举义旗,恢复旧山河。

    作为年羹尧的继任,岳中琪深以年羹尧为前车之鉴,而岳飞后人的身份对他亦是负担,已有人向雍正指摘他对清室并非忠心耿耿。接到这样一份投书,岳中琪格外审慎,一边请来地方另两位大员协同会审,一边急忙将此事呈报皇上。起先,这书生甚是顽固,不肯吐露真名实姓。不得已,岳中琪只得照雍正授意,假意盟誓,表示决意谋反,并不会将书生所言泄露一字半句。张熙这才说实话,除了他自己和老师曾静,还说出谋反计划中其余四人的名讳与居所。雍正接到奏报后,即刻调动湖南巡抚王国栋、浙江总督李卫查抄反书,缉拿一干人犯。

    这边厢,雍正派专人审问曾静、张熙,并将二人满门押解至京;那边厢,湖南与浙江地方官员将二人口中吐露的若干人等家中抄查,并将相关人犯收押鞫讯。说来可笑,对曾静思想影响最剧的浙江大儒吕留良已经去世经年,几个儿子不是已逝就是年迈,就因为接待了一个过路书生,把书生介绍给了吕留良的一个门生,而门生又把吕留良的遗著给这书生看过。这书生把吕留良遗著中的内容转达给老师曾静,这个生活困苦,终身没出过远门的乡野秀才读后大受启发,又道听途说了一些有关当朝皇帝的谣言,还听说了西北有个岳飞后人岳中琪将军很有威德之类的传言,居然做出了投书岳中琪,请其谋反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

     

    雍正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大致如下:其一,曾静不过是乡野鄙陋之人,学问不好,没见过世面,更谈不上持君子大义。不过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横生是非,贪生怕死之辈,不足为惧。其二,吕留良遗著中的隐晦之义着实可恨可恼。江南乃文化繁盛之地,文人鸿儒众多,而倾慕吕留良并与之结交、收藏编撰其遗著的文人甚众。吕留良遗著中夷狄不可统治中原,感念故国等思想,如在文人学子中传播,成为思想风潮,将不利于朝廷统治。其三,曾静书中列举雍正罪状所涉及到的皇子夺嫡秘事,必是常在京城,并曾在皇子府邸或宫中走动的人,才能了解。对于信息来源,必须追查清楚,追查的结果,不出雍正所料,是阿其那(皇八子允禩)和塞思黑(皇九子允禟)府里流放到广西的太监侍女所散布的流言。

     

    曾静关押京城期间,雍正派大臣杭奕禄携手书与曾静进行问答。雍正真可谓不厌其烦,将曾静书中的观点一一驳斥,还循循善诱,让曾静认识到自己犯了错,错在哪里,最终幡然悔悟,写下悔过书。在对曾静的处理问题上,雍正与朝臣展开了一场角力。雍正主张不按律治曾静、张熙的谋逆罪,此二人乃是受他人妄言邪说蛊惑,且一经训谕,已然醒悟,诚心悔过。留下性命,今后让他二人作为改造成功的典型,向世人宣讲《大义觉迷录》。而吕留良族人及弟子,死了的,把尸体扒出来再斩一次,活着的,男十六以上,或斩立决,或斩监侯,女的籍没为奴,发配边地。对于雍正的出奇料理,朝臣们尤其是汉族官员都一边倒的主张诛杀曾、张二人,对吕氏门人不应株连过多。投书要谋反的是曾、张二人,吕氏一门不过是收藏了吕留良的遗著,并拿给张熙读过而已,乃是无心之过。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案子照着雍正的意思办了。曾静、张熙被释放回乡,二人不得离乡,由当地官员监督,宣讲《大义觉迷录》,雍正还着湖南地方官从湖南财政拨出白银一千两给曾静。

    此外,雍正着力进行的另一件事情便是编订、刊刻、印行《大义觉迷录》。这本书由雍正驳斥曾静投书的谕旨、与曾静的书面问答、与臣下论辩如何对曾静定罪的谕旨和奏疏、讨伐吕留良及其门人的文章,以及曾静的悔过书《归仁说》构成。所谓“大义”指的是“君臣大义”,这个“大义”应超越“华夷之辨”,即政权的更迭取决于天命、君德,而不在种族、地域。除了要求各省督巡让学子僚属人手一本《大义觉迷录》,雍正还组织宣讲团赴边远地区宣讲。

     

    雍正的本意是通过《大义觉迷录》和曾静这个改造成功的典型,让儒生明白他的观点,达到以正视听的目的,既为满人入主中原正名,也为自己继位的正当性正名,其根本是为了统治的合法性澄清思想。然而,事与愿违,他苦心孤诣,文人们并未心悦诚服,他们既不尊敬曾静,也不憎恶吕留良。

    曾静案和《大义觉迷录》引发的后事,或许更让雍正哭笑不得。先不说有人仿效曾静投书,想从一个穷乡僻壤的穷酸书生,一跃成为朝野名人,能进京,还得赏银。也不说有人与雍正的意愿背道而驰,不去感念雍正让曾静悔悟的一片苦心,不对吕留良进行口诛笔伐,反而大骂曾静无耻奸佞小人,认为皇帝误读了吕留良。这些人,有的被地方官员低调处理,有的就算直达天听,雍正也来不及理会,先关起来再说。雍正这么苦口婆心地要正天下读书人的视听,以儒家的“天命观”来证明清朝统治中原的正当性,试图在汉人的理论建构中驳斥夷狄不应主中原的说法,以期得到读书人的认同。然而,人们反而从《大义觉迷录》中窥视到皇权斗争的秘辛,了解到朝廷官员与皇帝互动的方式,并从对吕留良学说的只言片语中生发出一探究竟的兴趣。

     

    这些后事,雍正还没想好如何应对处理就病逝了。皇四子康熙继位,这位年方二十四岁的皇帝继承皇位不像他父亲当年那样有一番波谲云诡的权力争夺,他皇位继承人的身份一早就已明确。待他服丧期满,权力接轨的事情也已尘埃落定,他做了几项重大的决定。其中一个是重订阿其那、赛思黑的罪,其实就是恢复两个皇叔后人的贵族身份。另一个就是重新处理曾静案,将曾静、张熙定了死罪,族人也牵连治罪,《大义觉迷录》收回销毁。康熙之所以这样做,固然是想消除《大义觉迷录》引发的不利于雍正的若干传言,更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康熙不像雍正那样,试图在汉人的文化理论体系内证明满人统治的合法性,从而获得汉人的认同。他强化了满人自我认同意识,“他所要建构的不是单一族群的认同意识,而是包容满、汉、蒙、藏异质文化共同存在于一个松散、人格化的清朝帝国,将各族的政治精英吸纳进清朝的统治集团之中,以维持一个多元文化的世界观”(译后记《历史、认同、权力》)。 

    曾静案前后历时十二年(1728年即雍正六年——1736年即乾隆二年),在这过程中,岳中琪被剥夺兵权处死,怡亲王允祥病逝,办案的湖南巡抚王国栋和浙江总督李卫均已调任。

     

    史景迁评价说“两位皇帝都错了。一个皇帝以为向天下人说明对他不利的传言,便可让流言不攻自破,因为眼睛雪亮的后代会尊敬他。但是他的子民都记得了谣言,而忘了皇帝的苦心。另一位皇帝却以为把书毁掉,便能告慰父皇在天之灵。而他的子民却以为他之所以想毁去此书,就是因为书中内容乃真有其事。”

    关于雍正的传言愈加扑朔迷离,如雍正假传矫诏,夺了原本传给皇十四子的帝位;敬献康熙参汤,毒害亲父;其母要见被羁押的皇十四子不得而被迫以头撞柱相逼;乃至吕氏遗孤吕四娘,拜甘凤池为师,学成武艺后刺杀雍正等等。

    曾静案,可见政治,可见文化,可见传播,可见社会心理,真是光怪陆离,包罗万象。

  • “九子夺嫡”的事情,因为看过根据二月河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雍正王朝》,大略知道一些,但历史真相如何,不得而知。我没根底和雄心去读《清史稿》,读点通俗轻松的便罢。发现史景迁2007年的旧作《康熙:重构一位中国皇帝的内心世界》(Emperor of China : Self-portrait of K’ang-hisJonathan . D .Spence)由广西师大出版社重新出版,趁着好奇心还在,赶快买来一读。

    这是史景迁作品集中的一本,总序由史景迁在耶鲁大学历史系任教时正式招收的第一个博士生郑培凯和研究翻译学的鄢秀撰写。郑培凯对史景迁的作品、学问及写作笔法所知甚深,由他负责编校,最恰当不过。这才知道,“史景迁”这个名字的含义,并非我所理解的因治史故以史为姓,“景迁”意为在历史风景中移步换景,随朝代更迭而景致不同。这名字是史景迁在耶鲁读博士期间,由史学前辈房兆楹所取,寓意“学历史就要景仰司马迁,以司马迁为楷模”。

    史景迁的治史方式颇为特别,他重视史料,却并不是堆砌和论证,摆一张死气沉沉、凝重乏味的考据脸,而是在充分占有史料的基础上,适度剪裁,发挥想象力,通过叙事来重构一个历史人物,折射一个历史时代。就好比是绘声绘色地讲一段历史故事,只不过,他所讲的故事都是有凭有据的。优点是通俗流畅,趣味性强,比通常那些令人望而生畏的大部头史书具有更强的可读性;缺点是难免在材料的取舍剪裁中,顾此失彼,使用失当,在对历史往事的叙述中,有所偏颇,误入歧途。不过,历史书写的宿命便是在同一个过程中兼具记忆与遗忘两个侧面,有被记录下来的,也就有被遗漏的。

    《康熙》以第一人称叙事方式,写就康熙大帝生活的主要方面和他作为人、作为天子的喜怒哀乐。全书分为游、治、思、寿、阿哥、谕六个部分,篇末附有康熙写给总管太监顾问行的十七封信和康熙遗诏。 此书译笔出众,用词凝练古雅,有先秦古文之风。不由得好奇,英文原版读来是什么感觉。

     

    ==============================吾乃八卦的分界线================================

    1)   康熙身体强壮、精力旺盛、精于骑射、酷爱野外活动。他常常巡幸四方,并曾亲率大军西征,对于扎营、水源、地势、风向等,有一套系统实用的知识。他善于观察总结,行走各地时,不固守成规,能因地制宜,根据各地不同的地理特点应对日常生活。他精骑射到何种程度?看看他的猎物就知道了:“朕自幼至今,凡用鸟枪弓矢,共获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狲(山猫)二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猪一百三十二、哨获之鹿凡数百。”就算记载者拍皇帝马屁,有所夸大,但康熙曾猎过虎豹等猛兽,看来是真事。他也不是穷凶极恶,只图行猎打围自己痛快,他特意提到要有休猎期,不猎幼兽,让野兽休养生息,恢复种群数量。狩猎行围的目的有二,一是不丢掉满族人的马上技艺,一是练兵。

    2)   治国最紧要是用人,治理偌大一个国家,依赖于大小官吏。康熙识人用人颇有一套。先不说大小官吏他都要知其长短,在任用方面,又要做到既能扬长避短、各尽其用,又能牵制各方,合理布局。他对汉人官吏夸夸其谈,结为朋党深恶痛绝,对满人效法结党营私的,尤其不能宽容(由此推断,他对太子和八爷与朝臣结为党羽又恨又怒)。对于地方官吏久据一地,渐生骄纵之气颇为警觉,担心当地百姓只知有地方大员,不知有天子,所以不令人久擅兵权。对于某些大臣唯唯诺诺,只知附议皇帝意见,奏章动辄长篇大论、言不及义,敕令禁止。汲取前朝教训,不令太监干预外事,可与之闲谈家常,却从不谈国家政事。平三藩时,他也不过二十来岁,与日后他那个同样年纪面对甲午危局的重孙子光绪相比,不知强多少倍。

    3)   康熙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极强,又讲求实事求是。“凡事眼见为凭,徒尚空谈,诚属无用;道听途说,或尽信书,终沦为有识者笑柄”。他跟西洋传教士学习算法、几何、音律、历法……学制琉璃、自鸣钟等。奈何,他对科技的兴趣集中在娱乐性而非实用性,这些技术只局限于皇宫内室,造些稀奇玩意供贵族赏玩,没能推广到生产和民间,无益于改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

    4)   对于传教士,康熙始终保持警惕,这或许是身为帝王者对于政治权力的敏感所决定的。欧洲教权与王权之争始终未在中国上演,传教士在中国的活动始终受到严格限制,教皇想在中国自由传教和派驻特使的要求均被拒绝。其实,自古以来中国政权对宗教始终警惕,僧道要领度牒才算合法,如要在某些区域从事宗教活动,必须得到官方许可。出家做化外之人,朝廷不管你,可化外之人一旦干预政事,朝廷可就不客气了。

    5)   书中关于康熙后妃生子的记录占了近四页,有一段汇总“康熙有后妃三十人,共生下五十六个子女:二十个女儿,其中仅八个长大成人、完婚;三十六个儿子,其中二十个长大成人,计有十八人生育子嗣共一百二十三人。”(史景迁引自《清皇室四谱》的数据)仔细一看,康熙生于1654年,七岁登基(1661年),十一岁大婚,十三岁至六十四岁期间,都有子女出生的记录,在位六十一年后宾天(1722年)。他二十二岁之前出生的孩子有四男二女,都活不过三岁便夭折了。二十二岁时,皇长子胤褆出生,二十四岁时,皇后生下皇二子胤礽,后册封为太子,皇后难产而死。康熙对胤礽十分看重,亲自带大,教他读书、骑射,花了很多心血。

    6)   皇四子胤禛和皇十四子胤禵均为德妃乌雅氏所生,她幼年入宫,算是康熙比较宠爱的妃子。除了皇四子和皇十四子,还生下皇六子胤祚(五岁夭折)和温宪公主,另有两女也夭折。皇八子胤禩的母亲良妃卫氏,时为宫女,此后再无所出。可见,皇八子母家不够尊贵,母亲也不是很得宠。皇九子胤禟的母亲宜妃郭络罗氏也是康熙的宠妃之一,除了胤禟,还生下皇五子胤祺、皇十一子胤禌(十一岁殇逝)。宜妃的妹妹是贵人,生了两个孩子,活下来一个公主。

    7)   太子骄奢,做太子的时间也太久了,一方面他在一些大臣的鼓动下,对皇权的欲望日益增长,另一方面受到其他皇子的攻讦倾轧,行为逐渐不检点。康熙怀疑他有断袖之癖,后来又怀疑他有逼宫之心,对太子的忧惧日深,终是把他废了。直至最后,才留遗诏传位与四皇子。至于说雍正篡改遗诏,纯属无稽之谈,遗诏有满汉两种文字写就,岂是说改就改得了的。

     

        康熙遗诏云“从来帝王之治天下者,未尝不以敬天法祖为首务。敬天法祖之实,在柔远能迩,休养苍生,公四海之利为利,一天下之心为心,体群臣,子庶民,保邦于未危,致治于未乱,夙夜孜孜,寤寐不遑,宽严相许,经权互用,以图国家久远之计而已。”这是中国古老帝制的宣言,帝国在这个强有力的掌舵者手中,渐次平定。电视剧里唱:愿再活五百年。道出的确是他的心声,可惜,政治无法逾越肉身的局限,曾经身心无比强大的康熙,也到了年老体衰、力不从心的时候,所以他晚年尤重孝道,皇四子胤禛不过是投其所好,摸对了心思。只是雍正夺嫡这桩公案,作为绝佳的小说题材,屡屡在后世笔下重现。

  • 2011-09-22

    金陵遗事 - [乱读乱写]

    离开之前,为了节约行李空间,只带了薄薄一本《板桥杂记》回家。把书放入行囊前,草草翻了一下,才发现讲的是秦淮名妓的事情。暑假在家呆的十来天中,把这本书前后翻了三遍。不认识的字还找词典一一翻查,奈何家中一本现代汉语词典远远不够,有些字如今已不用了,得翻辞海才能找到。本想把书中提到的名妓事迹稍加整理,便于区分,回来后一直忙碌,过了近一个月,已没了心思,只能拣印象深刻的部分写几笔。

    1)作者余怀,三十岁以前是明朝人,三十岁以后是清朝人。这个在前朝做过幕僚的书生,满脑子固守明朝遗民的忠心,所以明亡后,便当起了闲云野鹤,游山玩水,与际遇相同的文人墨客结交。这《板桥杂记》,专记金陵十里秦淮南岸长板桥一带旧院诸名妓的事情,顺带提到恩客们的事情,于是写到对清人抗节之事。他其实是褒扬守节不屈之人。

    2)晚明秦淮河畔妓院的兴盛,离不开官场中人与文人骚客的捧场。所谓的才子佳人,各种佳话,也是为了迎合恩客才会发生的。读下来,俨然一派“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尤唱后庭花”的景象。不过,那时国还没有亡,在繁华靡丽中,只隐约透出朽败的垂死气息。

    3)所谓秦淮八艳,是文人骚客为了找乐子才弄出来的风雅官司。我关于这一段的知识,全部来自电影《桃花扇》,还是白杨演的黑白片。约莫就是书中提到的李香,因为李香归了侯朝宗这一点与电影一致。至于侯朝宗出仕清廷,李香是否与他恩断义绝,书里没说。

    4)红颜薄命,放在这些身在乐籍的女孩子身上,一语成谶。她们有的生在妓家,有的则是自幼卖入妓家。从小学习乐器歌舞,诗词书画,十五岁便出来见客。旧院是上等妓院集中之地,名妓除了貌美如花,还得有一技之长,或是歌唱得好,或是琵琶弹得好,或是舞技惊人。此外,还得兼具才情,能吟诗绘画,通音律,懂琴棋,能与文人酬酢应对,更要懂得讨人欢喜,得人垂怜。所有这些,均得在十七、八岁之前就具备,为的是在最好的年华,遇见爱慕欣赏她的男子,为她赎身脱籍,纳为偏房。好过年纪渐长,仍在勾栏以色艺事人,命若浮萍,没有归处。

    5)董小宛性情孤清,爱闲静,不喜宴饮。生活清苦,欠了很多债,跟着冒辟疆跑了许多地方,后来还是钱谦益携柳如是花巨资替她还债赎身,送去给冒辟疆做侧室。命也不长,二十七岁就病死了。冒辟疆写了好多诗文悼念她,才子文人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个了。

    6)这些女子,珠玉般的人,哪怕性情再孤高,才艺再绝,终不过是玩物。在曲中(妓院集中之地)是今朝迎此,明朝送彼。脱了籍,也只能做人侧室,收起性子,恪守本分,仍旧是个收藏品,为某人专属的玩物。抛头露面给老爷挣面子也就罢了,更有甚者,玩腻了送与他人。多少年来,女人可以选择的道路,终究不少玩物这一条。

    7)也许是女权主义思想作祟,我真不喜欢作者在提到名妓能诗文时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也不喜欢讲到名妓跟了书礼之家的官宦或乡绅时,那种为之庆幸的口吻。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时代局限性,在那个时代,乐籍中的女子,这样的归宿已是最好不过,他大概是真地替她们庆幸。

    8)中国的士大夫真是个古怪的群体,朝堂之上,个个道貌岸然,一本正经;朝堂之下,却又放浪形骸,醉生梦死。仕途上得势最好,若是不得志,便在江湖中寄情山水,结交清流,携名妓游山玩水,卯足劲学魏晋名士风度。想来真不是一般的阿Q精神,官场落拓,还死要面子,装作志不在此,十分自得其乐的样子。

    9)古文功底终是差,一遇典故,不读校注,完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古书读得少,关于古代的知识也不够,就算读三遍,也难得真味。

    10)诗经,世说新语看来一脉相承,其中传达的精神意蕴,与正统文章迥异,不读不行,我这是给自己找理由买书吗?

  • 奔波与延误

    收到行程单,看到从浦东机场出发,乘春秋航空班机到贵阳转机到昆明,心下不由一咯噔,如此折腾,真是扫兴。

    出发当日,凌晨五点一刻起床,亏得是盛夏,这辰光,已然天光大亮。可惜,早起觅食的鸟儿毕竟少,站在路边等了近二十分钟才打到车。到中山公园乘轨道2号线,大清早的,乘客不少,座位都坐满了,稀稀拉拉还站着两三个乘客。头天晚上花好一会儿功夫查询交通路线,这会儿觉得2号线延长到浦东机场真是便利,虽说多花点时间,但比打车实惠多了。

    车厢里还看到一件趣事,快到陆家嘴站,一位六十来岁,身材瘦削,神清气爽的大爷,忽然双手握住扶杆,“嗖嗖”地做起引体向上来。车厢里众皆愕然,估计人都跟我一样,默默帮他数数呢。车到站停稳,他双臂一松,停了下来,我数得分明,一共做了十七个。大爷在一片排江倒海、满布景仰的目光中,脸不红,气不喘,神色自若地下车走人了。

    耗费近两个小时,终于到达浦东机场换票大厅。春秋航空值机柜台前那个乱呐,一问才知道前晚一趟飞东北的航班延误,既不安排食宿,又不安排换乘其它航班,到这会儿子也没解决问题,旅客们聚在那里交涉呢。于是转到另一区柜台办理,这边倒清静,可邻近柜台上贴了俩大字报:“川航是民航中的战斗机。”不知是哪位愤怒旅客留下的纪念品。

    在候机厅坐等,到该登机的时候了,广播通知,飞机刚到,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延迟十五分钟。等啊等啊,另一组从虹桥飞重庆转昆明的人来短信,说他们还没飞呢,延误了二十来分钟。这不靠谱的春秋啊。等了快一个小时,终于登机了。谁知这飞机一直不起飞,继续等,乘客渐渐不耐烦起来,找乘务员交涉。到延误快满三个小时的时候,终于关舱门起飞了。民航总局规定,登机满三个小时不起飞的,航空公司要全额赔付。看着其它航空公司的飞机一架接一架起飞,想来是因为我们乘坐的这架飞机不知因何错过了起飞时间,于是就一直往后排,直到酿成大事件前,才通知起飞。

    原本转机要等三个多小时,这下延误三个多小时,真担心错过后面那趟航班,可巧,后面航班也延误二十分钟,顾不上办理托运,大家拖着行李一阵狂奔,算是赶上了。

    后来才知道,旅行社派人彻夜守在电脑前买春秋的机票,这比直飞昆明或丽江少花近一千块。旅行社赚钱,可苦了我们。所谓六日游,第一天全在路上,下飞机乘大巴到楚雄入住,已是傍晚七点。

    虎跳峡——卷起千堆雪

     

    疲于奔命的行程

    第二天从楚雄到大理剑川,游览石宝山,参观茶马古道沙溪驿站,在剑川入住;第三天驱车前往香格里拉,途中游览虎跳峡,住香格里拉;第四天游览普达措森林公园和松赞林寺,之后前往丽江;第五天游玉龙雪山景区,之后到大理新城入住;第六天返回昆明,飞机返沪。

    真是累死人的行程。

    第一天坐车十二个小时,到石宝山时已是下午五点,下起雨来,匆匆看了一幅壁画,几个石窟。因为地处偏远,与云冈石窟、龙门石窟相比,规模小,艺术价值低,保存不善,若非打着南诏王的特色,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本来对沙溪驿站充满期待,哪知到那里时已是暮色沉沉,雨势越来越大,成了大雨。昏沉的天色里,看见戏台,马店,还都是重建的。

    之后几天的情形大略如此,坐车多,游玩少。沿途的风景看得不少,车过大理,过古城不入,在车上看喜洲风光,别具特色,以后有机会定要来一趟。

    普达措森林公园——挂满松萝的云杉树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旅游业

    以前去旅游,除了上海旅行社这边的导游,当地顶多再派一名地陪。这次滇西北之行,却是到一地换一个导游。由昆明的省陪接机,剑川石宝山和沙溪是景区导游,两个二十上下的小姑娘,操着马普,讲不出个所以然来。虎跳峡、松赞林寺是藏族导游,除了皮毛,历史文化什么的也是讲不出东西来。之后在香格里拉、玉龙雪山是纳西族导游,这就更差了,除了一个劲的推销螺旋藻,对旅游团队的管理既死板又缺乏效率,提几句意见,还说:我们天天带团,肯定是我们做的对。

    由此,看出云南旅游业存在的若干问题。

    其一,地方割据严重。由于旅游景点偏远,所谓山高皇帝远,想管也不好管,何况许多部门不作为,各个地方旅游势力不容其它势力进入,形成地方保护主义,把旅游业用于解决当地就业,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却不思进取,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低,景区管理混乱。

    其二,只管开发,不管保护。滇西北旅游的卖点是高原风光和民族特色,然而旅游开发却让环境付出代价,玉龙雪山是中甸藏族的神山,可现如今却在神山脊梁上架了一条数百米的缆车道,在神山顶上修建游客接待中心和栈道,每天让成千上万的游客登临山顶。雪线已大大退缩,缆车道一线,枯死的云杉树比比皆是。最让我觉得可鄙的是,导游说起云南红豆杉的绝种,居然怪罪到日本人头上,说是日本人看中红豆杉木材好,引诱当地人伐木出口日本,之后又做成木制品和家俱返销中国。这是抗战前期,日本人收购中国银元做成银箔返销中国的套路,居然被嫁接到这里来了。云南红豆杉灭绝,明明是某美籍华人企业为了从红豆杉树皮里提炼有抗癌作用的紫杉醇出口,众多百姓为了赚钱进山剥树皮卖,剥了皮的红豆杉成片死亡。这是《南方周末》做过的深度报道,空口白牙,真敢瞎说啊。

    其三,目光短浅,缺乏服务意识。很多景点给人的感觉不是在做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反倒是杀鸡取卵,就地生财,仗着奇货可居,能捞多少捞多少。景区的规划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旅游产业的开发等,都亟需改进。玉龙雪山景区的管理可以好好向九寨沟借鉴一下,偌大一个景区,排队处处,游客人流控制毫无章法。普达措森林公园,海拔也才三千多米,跟黄龙差不了多少,导游却不断忽悠游客租借羽绒服,购买氧气罐。租衣服一件35块,一瓶氧气罐60块,管你身体条件如何,总之以所谓高原反应忽悠你花钱没错。

    在很多地方,你感受不到当地人对脚下这片土地的热爱,感受不到从业人员的敬业心和专业性。要光说为赚钱,也不见得,卖力费心的钱还懒得赚呢,顶好是太阳底下懒懒地歪着,就能把钱赚,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松赞林寺——康参一角(康参:喇嘛静修的地方)

     

    题外

    看过云冈石窟和龙门石窟的,剑川石宝山不去看也罢;沙溪茶马古道驿站值得一观,但地处偏僻,看看纪录片也行。

    去过九寨沟和黄龙的,普达措森林公园和玉龙雪山景区的白水台、蓝月谷没必要看了。此地有人用老鹰招揽游客拍照,剪去翎羽的老鹰随着人挥舞的手臂不停拍打翅膀,猛禽落魄至此,人真是能糟蹋动物。

    登玉龙雪山是最后一天,身体已是强弩之末,没买氧气罐,时间又不够,只攀到海拔4571,没上到海拔4680的最高处。海拔三千米跟四千米的差距不是盖的,缆车一路向上,耳膜有感觉。下缆车后,只觉寒气逼人,走了几步,就觉得气不够用,只能慢慢拾级而上。对于不是登山爱好者的普通人而言,缆车和栈道符合伪征服者的需求,其实,你并没有征服一座山峰,你只不过是花钱满足虚荣心和好奇心。

     

    丽江古城已成为低俗之城,所谓酒吧一条街,充斥着“艳遇”和各种挑逗的字眼,电子音乐震天的响,把低俗与肉麻当风尚。盲目瞎走,居然在城边发现杨二车娜姆开的娜姆花房,一个美丽的藏族女孩出来告诉我们说娜姆在,于是我们进去坐了一个多小时。地方不大,只能摆下四桌,藏族建筑装饰,墙上是娜姆的各种艺术照,一台电视循环播放她参加美国某谈话节目的片子。吧台兼做卡拉OK放送台和舞台,我们进去时,某自我感觉良好的中年女霸住麦克风声情并茂地唱个不停。其间,娜姆与花房经理、一个挺帅的藏族小伙站上吧台合唱了一首藏歌,又各自唱了一首。私以为,那小伙子唱得真不错。这里卖自制的茶和酒,娜姆在各桌穿梭应酬,披长发,着粉红长袍,腕上粗大的镯子,指上硕大的红宝石戒指。客人要求合影,她并不有求必应,坦白回复先消费再拍照。她唱歌时,店内招待的几个女孩子把哈达拿给客人让献给歌者,然后有客人乘机合影,她倒是好脾气地继续唱。她出第一本书《走出女儿国》时,我还在读高中,谁曾想二十年后会遇见。

     

    到云南旅游,不宜跟团,适宜与三五好友结伴,找熟悉情况的当地人陪同自由行比较好。

    行程结束时,忽发奇想,如果命运拐个弯,或许我会猫在老家从事旅游业也不一定。转念一想,依我的脾气,宁静勿动,干不了导游这又苦又累还伺候人的活儿。

     

    回来后,屋子里一股子霉味,忙开门开窗透气。发现院里纸箱子里多出三坨小东西,黑白黄各一,你说小小白你一只白猫,怎么生出颜色如此不统一的三只小猫来。我的回归让小小白深感不安,它费心巴力地把小猫一只一只的从纸箱子里转移到离我最远的院墙一角。可怜它也是真没去处,带着三只刚睁眼会爬的小猫,窝在墙根角,我一开门,便十二万分警惕地盯着我,那神情,真是又可怜又可气。

  • 淡江记》写的是朱天文读大学时的风日人物,她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约莫二十出头,已发表了几篇小说,小有一点名气,一心一意继续办着“三三”。淡江大学的四年,在她笔下都是对美好风日和厚谊师友的记述,读来犹如看一个年轻女孩的日记,单纯热烈地要把她所经历的最好的时光,所遇见的最好的人,都一一描摹留档。她年轻的眼睛里偶尔有一抹轻愁,然而青春太耀眼,如火的光亮瞬间便把那轻愁驱散。胡兰成序言说,读来“照眼的好”,是文字好?还是文字背后那颗纯净多情的心灵好?

    我读来却有些失望,套用朱天文说《日神的后裔》“徒具意念,没有血肉”一语,《淡江记》就是“血肉丰满,意念不足”。不过,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意念怎么可能足呢?她那时候是将自身参与进去的写作,意念是三十岁以后的事情。

    书中有一段讲朱天文陪胡兰成见一个成大办刊物的男孩,“那男孩尽管说了许多中国文化,也懂得唐君毅牟宗三,在今天这样西化的世景下应属难得,但只觉得他气息不通。”等男孩走后,胡兰成告诉她何以然。“原来这男孩没有诗意,因为当着年轻姑娘讲话,那言词举止之间总该有所不同罢,好比柳枝拂着水面,一池涟漪荡漾开来,但是这男孩居然能熟视无睹,可见是个没情调的。学问无论做得怎样高深,如果没有性情,便仍是身外之物,到头终归一场虚妄,等于从来不曾有过。一切学问根底,包括哲学科学的,都必要是诗意的才是真的学问。”

    说得真叫一个通透,读书人和知识匠的区别,就在性情二字吧。如此看来,我们现在许多拿了硕士博士文凭的,甚或教授副教授,有多少凭学问谋膏粱,哪还顾得上性情,可真是一帮俗人庸众啊。

  • 朱天文大二下学期,不知何故想休学,去见胡兰成。听了她说想休学,胡兰成“敛容危坐”,跟她谈了许多。“他说人生本来可选择的不多,不由你嫌寒憎暑,怎样浪费和折磨的处境,但凡明白了就为有益。他提出明知故犯,不做选择,是谦逊,也是豁达。他说你不要此身要何身?不生今世生何世?你倒是要跟大家一样,一起的。”不要此身要何身?不生今世生何世?朱天文在1981年写的《春衫行》文末说:我就是这里了。哪里呢?我的理解是,以书写为生命状态的此身今世。

     

    黄金盟誓之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回忆幼年生活点滴;第二部分是游记散笔;第三部分是有关亲友的生活随笔;第四部分是对老师胡兰成的回忆与怀念;第五部分是关于写作作为一种存在方式的三篇文章。朱天文写她木讷不善言辞,在我看来则是心细口慢。大抵家教太好,太在意不致失礼于人,损人颜面,所以总是三思后行,给人不够热烈活泼的印象。而读她的文字,却是炽烈多情,对父母、亲人、师友,表面上的散淡清疏,落到纸上,却是一派赤忱。

    胡兰成一节,朱天文写了《记胡兰成八书》,篇幅超过写自己父母和家庭生活的部分。除了回忆与胡兰成结识、受教、书信往来的情形,兼论及胡兰成的诸多思想观点。我以前对胡兰成的印象停留在“汉奸”与“负心人”两个名词,均来自电影《滚滚红尘》。前两年读《今生今世》,对胡兰成的文章亦是一惊:居然写得这样好。但觉得他琐细啰唆,少了几分大丈夫的胸襟气概。此番读朱天文笔下的胡兰成,渐渐就站在朱天文的角度去看这个人了。谦谦君子,谆谆之师,以真诚无私,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姿态关注一个年轻女孩,提点她读什么书,怎么读书,认真读她的文章,诚恳地评论文章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商榷如何修改。他不单把她当学生,更以同道相待。试想,十几、二十岁的女子,有一位造诣高出自己,得父亲推崇的老师如此悉心指导,怎能不心悦诚服。正如朱天文自言,与胡兰成相交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是她的前身,她“后来的写作生涯,整个的其实都在咀嚼,吞吐,反复涂写和利用这个,前身”。胡兰成是她的文字之师,更是精神之师。

    关于人生和世界,胡兰成的方式是传统中国文人式的直观观照,追求人生的圆融汇通。他一生无非做两件事,一件是为文,一件是为人。他不求绝对,碰到求绝对的张爱玲,欣赏有之,爱恋有之,唯独不能相濡以沫,携手白头。

     

    朱天文讲了一个段子,阿城一九八四年底在《收获》杂志读到《倾城之恋》,“读后纳闷了好几天,心想这张爱玲不知是躲在哪个里弄工厂的高手,偶然投的一篇如此惊人”。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但想到那个年代信息资讯的匮乏,不由庆幸自己生在这个时代。只是,这个时代已经出不来这样的好作家了。

    在纪念父亲走后一年的文章《挥别的手势》一文,朱天文讲到作为书写者,在物质实体死亡之外,还有一重书写的死亡。书写是书写者存在的根本,是他们生命精魄所在。她说,我就是这里了。上天赋予她的使命,至生命终止之前,她必会真挚虔诚地写尽这大千世界,红尘内外吧。

  • “这是颓废的年代,这是预言的年代。我与它牢牢的绑在一起,沉到最低,最底了。”

    第一句话就击中了我,这气度,一般小说可不这么起头。接着往下读,“有谁说,养心如槁木死灰,又使槁木如萌芽。我却不是。我也不是弘一法师那样,他用他前半生繁华旖旎的色境做成水露,供养他后半生了寂无色的花枝”。至此,我已完全拜服于如此文字,终此一生,难以企及。

    小说第一人称叙述者,也就是点题那个“荒人”,守在身患艾滋时日无多的挚友阿尧床前,终于守到阿尧从昏迷中睁开眼睛看到他。“我守候这一刻过久过长,屏气凝神,好怕一点呼吸把它吹散。往事,往事,如露亦如电。”……“他醒来的一刻可谓稍纵即逝,可喜我们没有错失,刹那叙别了此生种种,我已干涸无泪。”痛失幼时好友,痛失一段绵长却始终若即若离的感情,世间那个与他相似,懂得他,可以与他倾心交谈的人走了。那份凄楚与冲击,令他痛至麻木,无所适从。

    荒人手记》是关于某中年男同性恋者追忆恋情的小说吗?不全是。这更像是一个生而不同众者在追问自己的位置与人生意义,在反思和寻找生命意趣,以使自己在剩下的岁月里有能力在继续老去和不断失去之下苟活。

     

    “荒人”与阿尧的段落,让我想起张艾嘉《爱的代价》专辑中一段说白,说两次给朋友林送演出票,第一次看到林和他的朋友,林的朋友瘦成一条线;第二次只有林,而他也已瘦成一条线,他们都是艾滋患者。“荒人”与永桔、与“费多”的段落,让我想起电影《单身男子》(A Single Man)。片中Colin Firth饰演的大学教授沉浸在爱侣意外丧身的悲痛中,只觉天地变色,了无生趣。回忆昔日与爱侣相伴时光,就仿佛“荒人”与永桔相处的段落。教授与年轻学生目光往回的情景,与“荒人”在咖啡馆遇见“费多”的情形相似。(朱天文完成《荒人手记》是1995年,电影拍于2010年,原著写于1964年,巧合吧) “尤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青春毕竟无敌,任谁难以抵挡。然而,经历过荒唐青春的中年人,渴求安定长久的陪伴,他心知折翼天使般的美少年对他这蝼蚁偷生般苟活者的感想,于是宁愿选择寂寞。“寂寞是不能排遣,打发的。我太明白,遣而遣之,随即,它又来了,而且这回,它要的更多。寂寞唯有一途,就是与寂寞彻底共处。它盘踞着全部身心,使人无书可阅,无乐可听,无带可看,书写无字。我几乎听得见它白蚁般在蛀空我的心房,骨髓,脑髓,窃取了我的躯壳栖息其中。”

    开篇写阿尧辞世,结尾写阿尧的葬礼。曾经光鲜亮丽、活力无穷的躯体,被岁月与病魔抽空,化作尘与土。穿插其间的,是“荒人”仿佛几个前世今生的回忆与思索,生死、幸福、存在、超越……这一切命题,真够得上一部人生哲学。

     

    之前读过朱天文的短篇小说集《画眉记》,除了《炎夏之都》中有这样颓废沉沦的气息,其它作品的风格迥异。只期待获得阅读快感的读者要做好心理准备,没有动人的故事,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多是连篇累牍的自白。“荒人”大段大段的自述,有文字之美,读来却不轻松,没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怕是应付不来,其中提到福柯、列维-斯特劳斯、费里尼、伯格曼、小津、成濑已喜男、佛陀、罗马神话、日本天皇的神话……忍不住想,这就是朱天文的阅读趣味和观影趣味吧。读到最后,明白《荒人手记》是借小说之形,行反省质疑之思,套一个故事的躯壳,呈现作者关于若干问题的思虑和观点。

     

    幸亏后面附有台湾暨南大学中文系教授黄锦树的论文《神姬之舞——后四十回?(后)现代启示录?》,帮助加深理解。

    已届中年,身处大时代变动中的书写者朱天文,不得不通过书写来反省,清理自身的存在。转变应是从小说集《世纪末的华丽》开始(此书已购,尚未读),《荒人手记》的前身是以女性为叙事观点的《日神的后裔》,但写了五万余字后,突然写不下去,“徒具意念,没有血肉”。《荒人手记》以“荒人”为告解者,“叙事被大量的论议所稀释”,“议论篇幅之大,几乎也已凌驾叙事”。这种转变应是作者性格及所接受教育水到渠成的产物,曾受教于胡兰成的朱天文,在创作中终是显现了老师的观念和方法。评价超出我能力范围,只得抄书。“运用反逻辑的感性直观方法,唯‘此心’是证,知识于他而言,无非只是感性的材料。”“这样的一种对待知识、政治,甚至存在的态度及方法,在表征上是高度文人化的,但其实也是非常中产阶级、非常‘雅痞’也非常‘士大夫’的,一种城市(或都会)小知识分子的文化品位哲学。”“多写似偈非偈的‘闲话文体’,颇注重文字经营与美感意象的塑造,文法结构异于常文。他文章里的‘议论性’是直观似的,似论非论,总是‘结论先于证明’,以感性了悟而非理性思辨为诉求”,“《荒人手记》中的叙议分合与文体错综似乎显示朱天文语言文字炼铸承自胡兰成的部分不少于张爱玲”。

    教授以《红楼梦》隐喻朱天文的创作,之前是“入世”的写法,将自我投射入书写之中,犹如《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没有一件大事,大事都在后四十回,要把自我从书写中抽离,如何善了后四十回,实现自我超越,大约还需假以时日。

     

    (书中涉及到的某些论题有太多敏感词,只能不说了。估计此文要审核后才能发布,发发看吧。)

  • 某日,与宅女二人各端一碗面吃得正酣,她忽然说:“下周你再炒一次蛋炒饭给我吃吧。”我狂汗:“太悲哀了,若干年后,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就只记得蛋炒饭。”反过来,若干年后,当我想起宅女的时候,第一反应会是什么?泡菜剧,一定的。

    我看《天桥风云》迷恋张东健的辰光,宅女不知在哪疙瘩跟人玩过家家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接触韩剧比宅女早。不过,一时的新鲜之后,我对纠结来纠结去的苦情戏码失去耐性,转投美剧,而宅女一见倾心,始终如一,迅速成长为韩剧粉丝。所以,2009年我们成为室友的时候,她已是资深韩剧迷,我还在门口徘徊。头一年,下班回到宿舍,两人各自对着电脑,她看她的韩剧,我看我的美剧,各得其所。具体什么时候放弃立场开始追韩剧,记不清了,原因倒简单,美剧资源日益匮乏加审美疲劳。至电驴不供源,变成纯粹一下载工具后,可看资源大幅减少,余暇就由宅女下载的韩剧来填补。时日无多,发现泡菜剧其实也是专业化极高的产品,你要说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就是,要在竞争中生存,就必须专业化。从企划到选角,从表演到配乐,都是流水线上照着标准做出来的,完全职业化精神的产物。

    上周休息,看完两部。《个人趣向》是因为看City Hunter,觉得李敏镐不错才补课的,尽管孙艺珍在剧中使出浑身解数诠释一个粗线条又纯真的女人,但是六岁的年龄差距,使两人怎么看怎么像姐弟,情侣的感觉不够突出。相比较而言,李敏镐在City Hunter中完成了华丽转身,造型和表演都有长进。

     

    重点说说《爱情放送中》(On Air),之前看过《巴黎恋人》、《恋人》,于是宅女把同一编剧同一导演的作品推荐给我。这部剧比预想的要好,围绕一部电视剧的产生,展现电视行业的生态。在韩国,电视剧是制作公司、电视台和经纪公司协力合作的产物,编剧与制作公司签约,根据编剧的企划案,来自电视台的导演和编剧协作选角,与代理演员的经纪公司签署演出合同,然后进入拍摄阶段,根据电视剧前几集播出的收视率,以及同一档期其它电视台所播剧集的收视率、剧情发展,编剧和导演要适时调整剧情,争取观众。一旦收视率下跌,电视台可能砍掉电视剧,那对各方而言就是赔本买卖,只不过赔多赔少不一样。因为一边拍摄一边播出,所以这一阶段,编剧、导演和演员的压力都很大,收视率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上,片刻不得安宁。

    制作公司负责拉投资,协同整个制作过程,收入来自卖出电视剧所得和植入广告的销售所得。电视台通常根据电视剧播出后的收视率来决定是否预订剧集、预订价格及预订集数,收入来自电视剧播放前后的广告时间段销售所得。经纪公司负责演员管理,有时也参与投资制作,从而获得更多控制权,以期推广旗下演员,扩大其知名度,收入来自演员片酬的抽头和演员因演出电视剧扩大影响后获得的广告片酬提成。大投资通常投给有名的编剧、导演和演员,所以新人担纲是要冒风险的。On Air的故事就是围绕着制作一部冒风险的电视剧展开。一个名编剧,虽然写了好几部高收视率电视剧,但因剧情老套、台词脱离生活、主题缺乏深度而被诟病;一个崭露头角的导演,虽然曾拍摄过得奖短剧,但实力仍受质疑;一个跻身A级艺人的明星,虽然粉丝众多,身价千万,却被人指为徒有外表,没有演技;一个濒临破产的王牌经纪人,真心爱护并悉心培育手下艺人,却因不愿从善如流,遵循演艺圈赚钱的潜规则,以致缺乏资金,难以维持。以上是剧中主人公的职业情况,下面讲讲他们的个性特征。编剧徐英恩(宋允儿饰),离婚有一子,实际年龄34,心理年龄24,持才自傲,容不得别人挑战她的编剧才能,有时略显做作疯癫;导演李庆民(朴龙河饰),有理想的才子,背负家人的债务,自尊心极强;演员吴善雅(金荷娜饰),个性冷淡,内心敏感,性情倔强;经纪人张其俊(李凡秀饰),开朗细腻,善于交际,关心他人。

     

    起初,人物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徐英恩初出道时曾受吴善雅怠慢,两人见面就打嘴仗;李庆民迫于上司压力,费心费力请徐英恩担当编剧,又因坚持个人理念,与徐英恩为剧本争执不断;张其俊曾对未出道时的吴善雅施以援手,但既要伺候大牌惯了的吴善雅,解决她惹下的事端,又要维护与制作方的关系,疲于奔命,焦头烂额。两个男人夹在互相看不顺眼的两个女人之间,左右为难。看吧,这完全不是韩式言情剧的路数,没有一见钟情,没有青梅竹马,没有苦情桥段,讲的都是工作上的事情,关乎生存与发展。每个人都揣着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为了坚持自我,以剑拔弩张的姿态随时准备应战。关系这么紧张,为什么还有交集?那也是情势所迫,一部电视剧把大家强扭在一起。电视台要上徐英恩的剧,让李庆民中途接手。李庆民要徐英恩跳脱出原本驾轻就熟的路数,拿出有深度的剧本。看上去叫好不叫座的企划,只能请大牌明星担纲,以保障收视率,于是请来吴善雅。对演技没有自信的吴善雅被参与制作的前经纪人挟制,只得接受不擅长的角色,挑战自我,尝试转型。而与徐英恩有旧,又身为吴善雅经纪人的张其俊,夹在中间要干的活儿也就少不了。

    进展极不顺利,该有不该有的麻烦全碰上了。制作费不足、经纪人以投资要挟制作方使用旗下新人担纲主角、大牌明星辞演、定下的演员被挖角、剧本因各种状况数度修改、主要演员名誉受损连带剧集收视率下降……在应对种种状况的过程中,每个人的真性情逐渐显现,他们对待别人的态度也悄然变化。看似幼稚不可理喻的徐编剧,其实心肠软、仗义又敬业,各方博弈,苦了她不停的修改剧本;骄横女星吴善雅,不过是以外表的强硬掩饰内心的脆弱。真性情显露时,爱情线顺理成章展开。在争执中,导演与作家相互理解,达成默契,渐生情愫;在一次又一次误解之后,经纪人与明星这对早已倾慕对方的单恋者,终于表明心迹,携手同行。

     

    双生双旦,两个女主角着墨较多,表现很出彩。第一次看宋允儿的戏,她演的徐作家初看讨厌,越看越可爱,女人的矫情与善良,结合于一身。金荷娜的戏看过电影《七级公务员》和电视剧《一号国道》,对她身材的印象超过对演技的印象。拍摄《一号国道》期间,她与苏志燮演对手戏,而在On Air中的合作者、苏志燮的挚友朴龙河却自杀身亡,设想彼时心情,不由唏嘘。朴龙河的戏此前只看过《冬季恋歌》,光芒被裴勇俊盖过,看他演李庆民,仿佛他尚在人间,想到他比我还小两岁,忍不住叹息。李凡秀外表不出挑,贵在演技出众,他的戏份不多,发挥余地也不大,但只得几个眼神,已然夺取观者注意力。

     

    如此看来,一部电视剧要成功,需要具备以下要素:

    其一,充足的投资;

    其二,不重复他人,拥有独特理念的企划;

    其三,经验老道的编剧、导演及制作团队;

    其四,大牌明星和实力演员的加盟;

    其五,恰到好处的档期,即观众都在看电视的时间段,而竞争剧集明显不是对手。

    (这篇写得真别扭,我究竟要表述神马啊,我自己也困惑了。话说,这居然是搬家到博客大巴后的第一百篇日志。)

  • 2011-07-07

    转首十年 - [庸人自扰]

    那时我的办公室在东面靠河边的一楼,窗外是水杉林,夏天蚊子猖獗,冬天阴冷刺骨。办公室一台有点岁数的窗式空调,制冷凑合,制热无力,天气转凉,我就不断地感冒。桌子、柜子、椅子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种老旧的样式,方方正正,一板一眼,就像小时候跟着同学去她做会计的母亲那间办公室里看到的一样。跟杜老师合用一台电脑,最初那台方正,半夜被贼破窗而入偷走了,那贼真厉害,窗外是一指粗的铁栏杆,居然锯断了。接着配了台戴尔,半夜守门的老头粗心没锁门,被贼推门进去,抬走了。所幸那会儿办公自动化程度不高,数据都还不需要电子文档备份,全在纸面上,损失的文件补起来也没费太大事儿。

    一开始活儿不多,上班枯坐无事,便带一本池莉小说选去读。后来想想,这种行为给自己减分不少,一个新人,上班无事,不给同事搭把手,那也不该明目张胆看小说吧。办公室两位同事——杜老师和老黄都是上海人,进进出出的老师也以上海人居多,整天“阿拉”“侬好”“伊讲”,听得我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外来者那份被排斥的感觉,在心里头还是蹿过几蹿。很多年后,不免羞愧,其实我应该庆幸刚工作就能遇上那么好的同事。杜老师和老黄跟我说话时总说普通话,有问必答,从无为难。他们淳厚而朴实,诚心做人,实心做事。合作几年,无论为人还是做事,令我获益良多。十年后,他们一个退休,一个已辞世经年。

     

    那时的钱还值点钱,尽管第一次拿到工资条时,看到七扣八扣后的那个数字,心里拔凉拔凉的,可还是觉得人生有希望,未来会更好。彼时我还在做一份兼职,没有置业的先知先觉或者雄心壮志,于是这钱就花得顺理成章。买碟买书买裳就不说了,吃穿用度也不克扣,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常年的失眠不治而愈,想看的书啊电影啊,都有能力找来看。现在想想,那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今夕何夕的一段幸福时光。

    当然,那时候我并不觉得幸福快乐,反而常常会被空虚吞没。是啊,别人都成双入对的,我还单着呢。我迫切期望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出现,努力从这个他到那个他身上发现命定那个他的影子。可惜,我太纵容自己,一旦到某些关键性的当口,便心生惶恐:万一这一个不是呢?彼此真地合适吗?一年过去,又一年过去,渐渐习惯一个人过活,慢慢学会应对寂寞,到最后,反而觉得生活中已没有空间给另一个人。

     

    那时的工作热情高涨,只要是工作,从不追问合理与否,不去想中间会有什么错综复杂,只管埋头苦干,一心想着把布置下来的任务好好完成。许多年后,明白自己那时候真傻。替他人做嫁衣裳,末了,给自己做个套,挪不了窝,耗费光阴。十年人事,磨练得眼风凌厉,心思敏捷。可是傻乎乎的事情照做,说到底,没学会偷奸耍滑,做不到扯烂污混日子。

    与现在对比,那时上班happy多了。工作没那么多,人事没那么复杂,规矩都还是规矩,高位上的人也没那么多外行。一年到头,什么时段该完成什么事,什么事情该照什么规矩做,清清爽爽。哪像现如今,院系啊,部门啊,忽而分忽而合;领导啦,下属啦,一会儿他一会儿你。规矩变了再变,做法改了又改,今儿一套,明儿又一套,由着被人折腾。

     

    我那时从没想过十年后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也许我永远都是这样活在当下,不懂高瞻远瞩,不会未雨绸缪。于是,有怨有悔,回顾与总结显得有点沉重。我现在也不去想十年后自己会是什么样儿,一定老了,丑了,但必须控制着不要再胖。也许还是挪不了窝,也许依旧孑然一身,但必须要有强大而丰富的内心。

  • 2011-07-04

    Silk - [我爱影+响]

    在英国律界,获得皇室法律顾问(Queen’s Counsel/King’s Counsel)称谓的律师上法庭时身着特殊设计的丝质长袍,因此又被称为Silk。这个身份的获得,需要扎实的专业基础、优秀的执业履历、丰富的业内经验,当然,还需要被法官们认可的个人品质。英伦律政剧Silk讲的就是女律师Martha CostelloSilk奋进过程中的一些事情,展现了英国律师业界的众生相。BBC的编剧很强大,前任大律师皮特·莫法特的加盟居功甚伟,他把真实的经历融入剧情,在六集的篇幅里塑造了一个个立体而生动的角色。

     

    律所这个称呼放在英国不太合适,执业律师们合租办公室,雇佣一帮职员帮助处理文秘、财务、客户联络等事务,律师们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没有合作关系,但帮他们联系业务、管理账目、准备材料、提供后勤服务的却是同一个团队,这样的场所被称为Chambers。律师与Chambers的关系比较奇特,律师其实算是加盟了一个提供一系列公关、财务、事务性服务的公司,律师代表代理人的利益,而Chambers只为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服务,是一个中立的服务机构。因此,Chambers可以同时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不同代理人服务,来自同一个Chambers的两名律师,在一个案件中分别代表被告和原告进行法庭辩论。那么,律师和Chambers是利益共同体吗?当然是,至少Chambers的运营发展有赖于律师接多少官司,打赢多少官司?有客户上门才能赚钱。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共同体中分工不同的成员,他们必须维护良好的业内名声,因为谁都不愿意把涉及生死、名誉、财产的大事托付存在问题的Chambers,所以,任何有关内部分裂、财务问题等对Chambers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都应极力避免。

     

    剧中涉及到的案件可谓五花八门,盗窃、伤害、贩毒、强奸、种族歧视、谋杀等等,甚至还有一例动物伤害案件。Chambers和法庭成为展现剧中人生活和性格的主要舞台,站在风口浪尖上的高级律师如MarthaClive ReadeRupert Penry-Jones饰演,从《劝导》知道他,后来又见他出现在Spooks第三季,之后追看他出演的剧目如《剑桥风云》、《白教堂血案》,如果不是他参演,说不定就错过这部Silk了),他们的人生目标就是打赢官司,向业内更高的位置前进;律师发展前途中那只看不见的手的主人——Billy Lamb,作为高级秘书,游走在规则内外,竭力稳固自己对机构和律师们的掌控;还有Nick SladeTom Hughes饰演,我看过他演的《陵园路口》,表现没有这部好)Niamh CranitchNatalie Dormer饰演,《都铎王朝》中的Anne Boleyn,据说她将加入The Game of Thrones第二季,很期待啊)这样的新鲜人,前者是欠了上万镑学费贷款的穷学生,后者则是在法官父亲盛名下倍感压力的名门女。这是他们的战场,主宰他们的喜怒哀乐,为了在业界立足,他们竭尽全力。

     

    Martha出身公立中学,读的是曼彻斯特大学,能与出身贵族名门和名校的众多男性律师平起平坐,甚至超越他们成为一名Silk,天知道她付出了怎样的努力和代价。她有一间公寓,但除了睡觉,这里成为她的第二间办公室。她总是带着一捧材料回到这里,阅读案件综述,研究案情笔录,有时甚至通宵达旦。她没有真正可信赖和依靠的朋友,周围人等只在某一方面理解她、支持她,却也同时在依赖她、利用她。竞争对手Clive可以与她分享获得庭审胜利后的喜悦,却在自己地位堪忧的时候卑鄙地利用她怀上他孩子这件事打击和要挟Billy。作为相互支持的工作伙伴,Billy为她解除各类后顾之忧,为她争取成为Silk谋篇布局,分配给她有助于改善形象的案件,一定程度上,Billy爱着她,但他同时也在利用她,不停地给她案子,为了赚钱而罔顾她的安危和意愿,把棘手的代理人塞给她。作为学生的Nick对她算是全心全意,不仅因为她是他的导师,更因为他对她由衷的敬佩,可惜他太年轻,缺乏经验,良好的意愿难免达成相反的效果。最终,除了自己,她找不到任何人。这真是一个孤独而坚强的铁娘子,她有坚定的信念、有犀利的洞察力,还有强烈的道德感,她不参与办公室政治,珍视合作者。她不仅是铁娘子,根本就是圣女贞德式的女斗士。

     

    相比美式律政剧,英剧中的律师和法官可真是直来直去,极少或华丽或煽情的陈词,也没有旁敲侧击、故布疑阵、指东打西等伎俩,基本上直指问题核心。在法庭交叉质询环节,一旦律师的提问有跑题之嫌,法官立时就会发问或提醒。也许,这是英美法律规则的不同导致的吧。

    关于法庭辩论,Martha的说法触及实质,大意是陪审团相信了她的故事,律师的工作就是把证据串联起来,给陪审团一个合理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恰好合理的证明被告无罪。一个好律师的工作就是发现证据中存在的可用于维护己方论点或反驳对方论点的因素,这需要扎实的专业基础、细致的观察能力、敏捷的反应、丰富的经验,所以菜鸟碰上老鸟,除非有绝招出奇制胜,基本上只有被人家修理的份。

    BBC的配乐风格明显,大量使用钢琴和小提琴协奏, 表现时间紧急或角色情绪起伏不定,厉害的是,在不同的剧中使用不同搭配,效果都不错。

  • 越南留学生NO.2,一年中文学习期满,跑来找我确定导师。他这个研究方向的导师已经调离学校,只能从从事相近研究方向的导师里找。他研究过学校主页上的导师介绍后,挑了三个导师报给我。我把他的个人材料扫描后发给三位导师。十分钟后,导师A回复:不是做我这个方向的,不接收。一天后,导师B回复:研究方向不对口,且本课题组工作空间狭小,无法安置,不接收。导师C还没回复,但以这位老师的脾气,肯定也是不收的。

    对于来自发展中国家、拿中国政府奖学金来中国读博士的这帮哥们儿姐们儿,导师们视之如同虎狼,避之唯恐不及。Why?语言障碍,功底太差,吃不得苦,友邦人士得罪不起,还要满足吾校博士生培养的高标准、严要求,接收一个,不啻于接收一堆麻烦,何苦。

    我也不急,因为与这学生研究方向接近的导师,全都调离本系了,系里对他们没有人事权,不过是因为还有学生在读,所以挂着名。这次协商没结果,直接给上级部门打报告,让他们去解决吧。

     

    这段日子,神经病老头又来“上班”了(前情见《那老头又来了》、《那老头天天来》)。之前我们对他不假辞色,所以他不来我们办公室,直接奔总支办公室。今天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居然推门探头进来,说:“财务在不在,我找财务。”不待回答,又说:“哦,财务在。”然后就冲我走过来了。我正在电脑桌前埋头苦干呢,办公桌前的椅子空着,老头拖过椅子,一边说:“你是财务吧,我找你有事,……” 一边顺势就要坐下。我对着电脑做了大半天劳心劳力的活儿,已经很不爽了,他居然装疯卖傻到我头上。瞬时心头火起,“噌”地站起来,一手揪住他胳膊,说:“你别坐,这里没财务,别影响我们工作,你给我出去。”然后推着他往门口走。老头愣了一下,扭头看我神情,眼里明显升起怯懦之色,立马改了口风:“你不是财务啊,我找财务……”我不管他说什么,把他拎到门口推出去,然后关门。

    这下我更加确定老头这神经病有八分是装出来的。他老婆没了,儿子有自己的家庭,他自己一个人在家呆不住,儿子又不可能天天看着他。他成天往外跑,其中一件就是到我们系来“上班”,纠缠他那笔所谓“经费”的事情。在小区居委会和警署,他都是挂了号的人物,但他没犯法,又说精神有问题,能拿他怎么办。他愈发仗着这个,倚老卖老,胡搅蛮缠。要是对他稍微客气点,还不知他要蹬鼻子上脸到何种程度。看Breakout Kings知道再凶悍的罪犯也绕开神经病走道,现在看来,装疯卖傻的,反倒怕你凶悍。

     

    下午接到一个电话,找我的,说咨询点事儿。问他咨询什么,说是本科插班生的事情。我说,这事不归我管。把本科教务的电话告诉他,让他直接找本科教务咨询。不想,他问我明天晚上能否接待一下他和他女儿,帮忙引荐。这还真不见外啊。我说:“这事没必要引荐,再说我凭什么引荐。你是我朋友还是我朋友给介绍过来的?”他说:“都不是。是有人把你的名字和电话告诉我的,说可以找你。”我问:“那你能把这人的姓名说出来吗?”他说:“他交代我不要提他。”我说:“那说明他知道提了他我肯定不高兴,说明他知道我的工作原则。”这人还不死心,说:“我从景德镇带了点瓷器过来,就想明天晚上带给你,你看……”不待他说完,我说:“工作范围内的事情,该做我就做;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不该做的我绝对不做。该说的我都说了,就这样吧。”他终于死心,挂断电话。

    我还真没遇见过这么明目张胆找上门来要送礼的,换我自己,那是一辈子也做不来。孔夫子要知道他赋予了若干内涵与形式的一个“礼”字,被这么赤裸裸地糟蹋,怕要气坏了。

  • 昨天上午是这样过的……

     

    700,醒来,上厕所,喝水,拔掉电蚊香电源。

    710,蚊子蜂拥而至,围着我盘旋攻击。

    720,睡意全无,起床。

    730,将被套、床单、枕套扔进洗衣机,开动洗衣机,插上电热水器电源。

    740,开电脑,上网,查天气预报说今天是大到暴雨,后悔没先查天气就洗东西。人人网里学生在晒各式毕业照,有学生给我留言“这么晚了您怎么还不休息?加班吗?”时间是凌晨零点十五分,羞愧啊羞愧,我其实是在打游戏来着。

    810,把宅女已晾干的衣服收进来,发现隔壁一株爬墙植物,已蚕食了我们一小片墙壁,走过去一根一根把它从墙上揭下来,白墙上留下点点红色吸盘,触目惊心。

    820,铺床单,装被套、枕套。

    840,继续玩“尤达农场”,有几关连玩N遍,不拿金杯誓不罢休。

    900,洗衣机“嘀嘀嘀”响,东西洗好啦,捞出来端出去晾好。

    915,洗头。

    940,逛豆瓣。逛博客。逛人人影视。查看下载进度。

    1030,肯德基主页订餐,继续“尤达农场”。

    1050,门铃响,拿钱,开门,收东西,边吃边看新闻。帝都成了水城,央视在报亚洲各国和北美部分地区遭受暴雨侵袭;杭州申遗成功,我国稳居世界遗产数目第三位。

    1110,把院子里猫吃剩的残渣收拾干净,把鸡翅骨头换进去。

    1120,继续“尤达农场”。

    1200,穿戴整齐,出门。阴天,刮风,隐约开始打雨点,快到学校时,雨点多起来,撑伞继续走。

    1227,正好饭点,路上人很多。走到约定地点,发现就到了两个学生,雨正式下起来。

    1240,清点人数,与几个学生合影。一起前往礼堂。

    1250,礼堂门口人群熙攘,身着博士学位服人员若干,携男女老幼家属若干,拍照、寒暄、合影,场面壮观。

    1255,招呼学生进场。在礼堂门口与同事闲话。一辆黑色轿车停下,下来一人,是敝系院士,上前招呼,闲聊几句。院士进门,我继续站在门口。

    1310,进礼堂,与若干同事招呼,与几个学生闲话。人头攒动,家属区明显不够坐,小孩奔来奔去,有的博士居然找不到座位排号,想来从不来大礼堂看电影。与其它院系同事唠嗑,他们有学生未准点到齐,说起来,敝系学生毕竟是搞科学的,组织纪律性算强的。

    1325,出大礼堂,与领导照面,打招呼,他拈朵胸花进场,我撤离。

     

    传说中的大到暴雨,还是淅淅沥沥两三滴。

    (昨天blog居然有85次访问,诡异……)

  • 2011-06-15

    别人的事情 - [左顾右盼]

    踌躇良久,还是决定记一笔。别人的事情,作为旁人来说道,显得不厚道。只是,事件里折射出人性的狠辣与愚蠢,令我咂舌。所幸此地幽静,只当看一场人生戏剧,看完后只管扭头过好自己的人生就是。

     

    她调进系里的时候,我对她没好感,因为她就是所谓的夫人。丈夫作为人才引进,需要安置家眷,她的专业水平不济,只能做教辅。偏偏彼时系里没空位,只得让她跟着一个快退休的老师打打杂,正事儿还得那个老师做。等她正式接手,那一摊子就乱了套,弄得堂堂教授们都得亲自动手干粗活。大家暗地埋怨,却还是给足他们夫妻面子。

    我与她接触机会不多,不过有限的几次,也足以了解这人的脾性。说起来,她父亲在夫妻俩的母校当过官,有点小实权。她属中人之姿,身形苗条,与丈夫是本科同学,能看上相貌平平、性格一般的农村读书郎,她算是低就了。毕业后,她留校工作,闲适安逸。他继续苦读,投身科研。两地分居几年,怀孕生小孩都是她一个人过来的,对于生就有点骄矜的她来说,心里那份怨尤自此生了根。日子渐渐熬出点名堂,他留校工作了几年,积攒的资历也够了,评上正高,人往高处走,改换门庭,举家迁至魔都。

    按说,日子也就这么过了。哪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没有一位伟大的女性?哪一个埋首事业的丈夫背后没有一位忍辱负重的妻子?虽说当年是她先追的他,可如今他已今非昔比,他对她的需求就是照顾家中各类杂事,让他安心事业,除了贤妻良母,他不觉得还有什么别的角色适合她。如果她足够传统,足够迟钝,也许她会在这个位置呆上一辈子。可惜,她偏偏不具备中国传统女性的美德,她要的不是围着别人转的生活,她有自己的需求,有自己想过的日子。家不是一个人的,凭什么他可以甩手不管?夫妻同声共气,凭什么他都不愿与她有精神交流?这日子慢慢变了味儿,她寝食难安,迅速消瘦,成了病。这病治不好,只能养。因为病,她精神也渐渐不好了。居然听信所谓仙人的鬼话,给了人家几十万。后来病养好了,精神却不见好,她觉得他对她漠不关心,对他的厌憎与日俱增,连带小孩也疏于照顾。心里那点怨尤既已发展为厌憎,她自然不愿再与他呆在同一屋檐下,便提出离婚。起先他不同意,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他不同意也不奇怪。后来发现巨款被骗,他反过来要离婚。然后,两人很快就离了。

     

    离了婚的两人在同一单位,抬头不见低头见,落在众人眼里,要多尴尬又多尴尬。四十来岁的女人再从头开始,得有多难,凭她的收入,虽说分到三十万,在魔都买房还是很艰难。事儿还没完,她居然对一位已婚同事生出恋慕之情,这种恋慕在她看来是郎情妾意,在对方看来是避之唯恐不及,在旁人看来则只是她一厢情愿。因为她执意要弄清对方心意,于是牵动了一些外人,把一些起初一人掌握一小段、残缺不全的内容汇到一块儿,这才发现她的所谓离婚竟是落入圈套。

    也不知是在她生病前还是生病后,也不知是丈夫的冷漠导致还是她自己的臆想作祟,她对那位已婚同事动了心。大概离婚提的突然,她丈夫偷看了她的日记,发现了这份隐秘的感情。口头上,他说她出轨,作为男人,这种被戴绿帽的事情怎么能忍;心底里,他其实已经认定她精神出了问题,再不离婚,怕是烫手的山芋再也甩不脱了。就算离婚,他也够狠,协议给她三十万,其实一分钱也没有。先不说那被骗的几十万,算起来两个小孩都跟他,顶多不要她付抚养费。末了,她算是净身出户。

     

    二十几岁的时候,认定一个人,二十年后,结局是遇人不淑。一个愚蠢,一个狠辣。她的病态,他即便不是始作俑者,却也脱不了干系。

    我想,作为女人,若是不够精明能干,至少足够贤良淑德;若是不够贤良淑德,至少懂得知足常乐;不懂知足常乐,至少会自得其乐。什么都不行,那真是可悲可怜,无可救药了。幸好,再不济,我好歹是知足常乐与自得其乐的程度。

  • 出身滇籍,所以关注滇缅公路和中国远征军。最早读的一本书是美国记者写的《滇缅公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缅甸-印度战场的壮丽史诗》,后来又读了《父亲的战场——中国远征军滇西抗战田野调查笔记》、《松山战役笔记》、《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随着了解的深入,那段历史在脑中渐渐清晰起来。只是,这段被刻意湮没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流逝,可供发掘的东西也在消逝中。

     

    章东磐主编的这本《国家记忆——美国国家档案馆收藏中缅印战场影像》是他们一批执着追寻远征军历史的同仁组成团队,自费前往美国复制过来的照片。他们翻拍了两万多张照片,从中选取了五百来张成书出版。照片来自美国国家档案馆的公开档案,绝大部分为二战中缅印(CBI)战区美军照相兵所拍摄,极少数为美国报纸派驻战区的摄影记者拍摄。中国远征军的历史因为美国人对美军在中缅印战区的记录而被附带记录,说来可悲,所谓中华泱泱大国,居然需要从别国的记载中去寻找自己的历史,而更为可悲的是,因为当局的某种刻意,作为继承国家主权和文化历史传承使命的主体,并未有所作为,而是由平民百姓出于对那段历史的真诚尊重与执着怀念去做了一些事情。

     

    照片中所涉及到的美军士兵均标注姓名,来自哪个州,本来还有家庭住址门牌号码,中文书出版时删除了。中国士兵一律只写中国士兵或远征军士兵,部分军官标注姓名,大多数标注姓和军衔。从中可见,美军对士兵的尊重,对历史记录真实性的重视。

    看照片中的远征军士兵,会以为看到的是土八路,哪来什么黄呢子军服,你看电视剧里国军都戴钢盔穿皮靴,那必定是嫡系中的嫡系了,还得是抗战后期。国军的绝大多数士兵就跟土八路一样,穿的破破烂烂,打着绑腿,脚踏草鞋。其实都是普通平民子弟,多数人当兵还是为了混口饭吃。远征军驻印度部队,在史迪威的再三努力下,能吃饱穿暖,医疗救护条件大为改善,用上全副美式装备。

    不止一张少年士兵的照片,10121316岁,穿着拖到小腿肚的军上装。很多成年士兵,也是二十来岁的青涩模样。有一张照片拍的是两个杵着拐杖搭肩行走的伤兵,一边有一名女护士照料,无论士兵还是护士,都那么年轻。生存的艰难,国家遭受侵略的重创,让他们早早离家别土,走上战场。

    有一幅照片记录了对某部士兵进行体格检查的情况,体格不达标士兵达到25%。想象一下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的照片,这些士兵就是那副模样,瘦骨嶙峋,就剩一副骨头架子了。史迪威在印度训练中国士兵,士兵由昆明经驼峰航线运抵,在上飞机之前,很多人被剥得只穿单衣,不少人在航程中冻死。到达印度的士兵,好多体格不达标。在史迪威再三抗议和督促下,蒋总司令终于不再把老弱病残送往印度了。

    CBI战区其实是全方位对日作战。单靠人多是打不过日军的,除了炮兵、空军、坦克、步兵协同作战,中美合作所提供的气象资料以及各种情报也起了重要作用。没有美国军事援助,没有史迪威坚持不懈地与蒋介石就军援控制权展开旷日持久的争夺,很难保证这些武器有多少会被蒋总司令交到嫡系部队手中,一弹不发直至抗战结束。

    CBI战区有许多通晓英语和日语的美籍日裔士兵,相信整个太平洋战区都有他们的身影。

    陈纳德将军率领的“飞虎队”最初由美国志愿军人组成,这是一支骁勇善战的部队,以至于蒋总司令差点相信只要给予陈纳德足够的支持,单凭飞虎队就能收复失地。试图获取更多的美援物资,也导致了陈纳德与史迪威之间的矛盾。

    我依然诧异于彼时人们面对镜头时那份淡定从容,吃不饱,穿不暖,流离失所,躲避战火,但他们以一种务实而坚韧的态度面对一切。

     

    章东磐的序言写得很好,几位远征军后裔和美军后裔的序言写得也很好,唯其真实,所以动人。章东磐说,照片中的远征军战士其实死过两次,“第一次死掉的是他们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另一次则是在全人类历史上空前的而且必定绝后地从所有人心中铲除他们用生命本应换得的永生。”这是我们民族的历史,不是某党某政权写就的,而是千万国民以血肉之躯铸就的。面对过往,犯过的错误可以原谅,但历史的真相不能忘记。

    这本照片集对于研究二战CBI战区有参照意义,但关于照片背后的历史和故事有待于更进一步的发掘。或许,有些故事已经永远湮没,留下的,只是位于边城腾冲那座国殇墓园。

  • 2011-05-09

    忽如入夏 - [乱读乱写]

    气温一下子跳到三十几度,令人讨厌的热烘烘的夏天到了。

    工作渐渐多起来,学术型学生还好,头痛的是专业学位的学生。真有基础差又不肯动脑筋的家伙,论文两次送检测都有问题。复制文字最多的将近一万字,一篇论文也就三万来字,近四分之一都抄人家,真是太过分了。

    上周气温不高,小区里锻炼的人不多。今天这样热,锻炼的人反而多起来。每次都碰见一位中年大叔,一边散步一边抽烟一边对着手机喁喁低语。我很不厚道地猜测,电话那头是某位与之关系暧昧的第三者。

     

    读完萧丽红的小说《千江有水千江月》,把这本书当言情小说推荐的文字真是害人不浅,虽然涉及一段不得圆满的恋情,小说的主旨却是浓浓的乡情,恋情更多是一种缅怀,作为主人公走向成熟的一段心路历程来叙写的。

    初读便觉得作者的文字灵动与典雅兼而有之,既透出乡音土语的拙朴鲜活,又兼具中华古文的优容雅致。两者结合得这样好,可想而知,台湾嘉义县布袋镇的乡风民俗、书礼世家代代相传的家风族约,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点染,如何在作者这里融合为一。作者是1950年生人,小说初版于1981年,这是上世纪年青人恋爱的风格,不够鲜明大胆热烈,却足够温文含蓄而余韵悠长。阅读过程中,屡屡联想到侯孝贤电影中的画面,后来才发现,作者与朱天文是同学,师承胡兰成,而朱天文是侯导的御用编剧,难怪了。

  • 安妮宝贝主编《大方》的消息,在时下这个海量资讯汹涌而来的时代,显得波澜不惊,不经意地知道,并未多加关注,直到报上读到一篇文章,引用贾樟柯那篇文章里的四句话,这才开始正视。“往事如火惨烈,时光却诗意如烟”,“日子千篇一律,内心却四季轮回”,读到时,忍不住要拍案击节叫好。想起小张同学有这本杂志,于是问他借来一读。

    依循一直以来的习惯,凡杂志皆从后往前倒着读。最后一篇正是贾樟柯写的《侯导,孝贤》,写他从对侯孝贤仰慕远观,直至相识相知的经过。“往事如火惨烈,时光却诗意如烟”形容的是《悲情城市》,他说:“在中国人的世界里,只有侯孝贤能这样准确地拍出我们的前世。”“日子千篇一律,内心却四季轮回”形容的是《海上花》,他说:“原来在中国人的世界里,只有侯孝贤才能这样准确地拍出我们的今生。”关于两人的惺惺相惜,他用了一句话:“彼此沉默的时候,其实正有天使飞过”。编者把这篇放最后,也是因为清楚这篇是全本的精华吧,倒是便宜了我这种倒着翻书的家伙。

    往前翻,是周作人写的《龙是什么》,我没考据癖,草草翻过,不过老先生这种凡事探个究竟,下笔必有依据的精神值得推崇。再前一篇,是安妮宝贝的散文《一道屏风。一只碗。一本书。》,安妮宝贝的笔调一如既往的靡丽,透着一贯的清冷孤傲。这样的文字好是好,但好得太单薄,读完也就过去,雁过寒潭,稍纵即逝。

    继续往前翻,一位村上迷写的关于探访《1Q84》中所涉及东京几处地方的文章。我不是村上迷,又草草翻过。接下来是两篇小说,《药店》写美国中年人的情感,写作技巧出众,美国人喜欢这个调调,在一段被困人生里,纠结究竟该挣脱还是留守,看多了美剧,有些审美疲劳了。另一篇小说是黄碧云的《末日酒店》,早闻黄碧云其名,甚至下载过她作品,但每次总是读上几行便无法坚持,那感觉,如同本科为了写作业读笛卡尔论证上帝不存在的文章,读第二句时,已不记得第一句讲什么。这一次也不例外,没读几段,脑子里已乱成一团麻,再也没有耐心,只能说,这不是我的菜。

    就这样翻到了最前面的重头戏,关于村上春树的三天两夜访谈,占了大半本杂志的篇幅。这本《大方》简直可看作“村上春树专刊”了。可惜我不是村上迷,“哗哗”地翻过书页。

     

    以书代刊做杂志,似乎成为出版界的新风尚。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没看过,但老六主编的《读库》却是认真买过几本。平心而论,这几本杂志都不便宜,尤其是纸张涨价后,标价动辄二、三十元。从内容来说,《读库》无疑丰富厚实,多有读来电光火石,眼前一亮的文字。《大方》刻意追求小资格调,如同一粒小石子,入水前轻轻“噗”的一声,然后沉下去,没了声息。

  • 2011-05-05

    爵士乐 - [左顾右盼]

    430,与caicai MBA汪一起去浦东东方艺术中心看爵士乐,演出名称为“爵色魅影——德国莉池·梅露女子爵士乐团音乐会”。对爵士乐没有研究,权当看热闹吧。票是千千同学单位发的,国企就是好啊,连员工的休闲娱乐都照顾到了。

    东方艺术中心毗邻上海科技馆,走出地铁的时候,天色已暗。上一次来世纪公园,还是十年前看国庆焰火,世纪公园站关闭,只得在龙阳路站下车,老大顶着一头大汗打车过来接我,看见我的瞬间,感觉他松了口气,他是真地紧张,怕我迷路。往事如烟,却在故地重游时分外清晰。

    与大剧院的灯火通明相比,东方艺术中心的外观简直太暗淡了。走进去,发现里面跟外面一样,光线昏暗,莫非是为了节能环保,舍不得开灯?中心由功能不同的几个小厅组成,音乐会、歌剧等等,不同的表演形式可以在不同的小厅里同时上演。每个厅的规模不大,约莫两百来个座位。到演出开始,上座率只得八成,想来爵士乐这种音乐流派,在中国的粉丝并不多。

     

    乐团有九位成员,鼓手、钢琴、吉他、贝斯、萨克斯、小号、中提琴各一名,歌手两名。演出开始不多久,便体认到这个表演场地与爵士乐多么不搭调。爵士乐表演需要舞台背景,需要与观众互动,需要观众被感染,跟着旋律舞动。但是音乐厅舞台的局限,使得舞台没有背景,效果只能依靠灯光,而灯光又打得乱七八糟。曲目是20世纪20-50年代的歌曲,其中有三首中文歌,两首德语歌,其余都是英文歌。歌手兼做司仪串词,全程使用英文,关键词辅以中文词语。不得不承认,老外很敬业,事先做了准备,中文词语发音很准确。

    表演很专业也很投入,但对于观众而言,还是有些消化不良。先不说爵士乐在大陆应者寥寥,这个乐团又非世界顶尖水平,捧场者自然少。全程英文表演,我有追看美剧十年的听力训练打底,基本不成问题,但旁边很多人却是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她们唱的歌虽说经典,但毕竟太老,如我虽然知道Marlene Dietrich(通常译为玛琳·黛德丽,德国人,著名影星,20世纪30年代到好莱坞发展)何许人也,但对于她唱过的歌,根本一无所知。这个票价,观众多数是拿了赠票过来的,如我邻座一家三口,那中年女子就直说:“唱的什么呀,难听死了,档次不高。”后半场干脆闭目养神,甚至在歌者飚高音的时候,把耳朵给捂住了。我们听来优美的歌曲,于她不啻为噪音了。

    令人失望的是,节目单上本来有的New York, New York没有唱。事情往往如此,若得圆满,便容易忘却,留一点遗憾,反而铭记在心。

  • 2011-05-04

    水流云在 - [乱读乱写]

    本科三年级,选修一门公选课《戏剧概论》,老师是一个颇有话剧演员范儿的高个儿老头。关于老头的来历,隐约从某一次上课的同桌口中得知他原先是编剧,夫人是话剧演员。这门课完整听下来,发现戏剧理论远比想象的晦涩枯燥。老头着重讨论了两部戏,一部是易卜生的《娜拉》,另一部是阿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前一部,老头让我们讨论 “娜拉出走之后”,许多年后才知道鲁迅对此有专文论述。后一部,老头让我们看录像,北京人艺排演的话剧,由阿瑟﹒米勒导演,英若诚主演。一边放录像,老头一边解析。这是他心中的戏剧经典,是戏剧理论教科书式的范本。很多年后,我能回想起来的,只是黑白灰为主调的陈旧影像,阴暗地舞台背景,以及推销员绝望的眼神。

    十几年后的今日,眼前这本《水流云在》外面套着一张封套,正面是英若诚的照片,展开来的背面,是《推销员之死》的海报。英文书名是:Behind Bars and Backstage during China’s Revolution and Reform,与中文书名大异其趣。“水流云在”(取自杜甫诗句“坦腹江亭暖,长吟野望时。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是英若诚承继自祖父所追求的人生境界,而在中国革命与重建的年代,曾经站在铁栏之后和舞台背面,则是他人生的真实经历。书的语言很好,能读出京腔的干净利落和韵致节拍。一个非凡的家族,一个有意思的人,跃然纸上。

     

    英若诚的祖父英敛之是满人,原名赫舍里﹒英华,由于参加维新运动而被通缉,赫舍里做汉姓为“玉”,通缉名单上写的是“玉英华”。大赦时,慈禧漏说了“玉”字,光说大赦英华,于是“英”成了赐姓。英敛之创办《大公报》、“辅仁社”(辅仁大学前身)。去世后,被教皇皮尔斯十一世追封为爵士。

    英若诚的父亲英千里早年留学欧洲,回国后长期担任辅仁大学教授。1945年被教皇皮尔斯十二世封为爵士。1949年被国民党带到台湾,1960年在台湾重建辅仁大学。1969年去世。

    英若诚幼时顽皮,辗转读了三家教会学校才完成中学教育。也因为天主教的家庭背景,以及教会学校读书的经历,使他后来备受“社会关系”的影响。先是让他与以前的同学友人取得联系,为外交事业做贡献,甚至从事隐秘的情报工作;转过头来,却因此获罪,被关进监狱和劳改农场。

     

    1993年,英若诚在与父亲不期然离别四十四年后,在父亲的学生马英九促成下,终于得以赴台,在父亲英千里墓前拜祭。回京后,他便得了重病,呕血数升。在《水流云在》篇末,他写道:“这次行程促使我回忆思考父亲一生的业绩。我的病也让自己有时间对自己的一生进行回顾。我生病的时候一直在思考我们家族的历史以及我对家族历史应有的责任。我不希望我与这个世界这段历史的告别像是灰飞烟灭。我要走得有风格,有气派。历史上有那么多人一生碌碌无为,我不想成为那样的人。我自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我希望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人,代表了我这个时代,同时也不辜负家族的传统。”这本自传算是他给自己人生写下的一个注脚,而书中所展现的,不是他一生全部的故事,只是几个剪影。正如本书执笔者康开丽(Claire Conceison)在前言中所写:“这本书不是对英若诚一生的完整记录,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传记。这是他希望别人听到的有关他一生的回忆录。”

    在不能掌控自己命运的时代,英若诚尽力不让命运的浊流将自己吞没,这种理智与顽强,在书的上部“蹲监狱”里集中体现。莫名其妙、突如其来,他被关进了监狱,不清楚被抓的缘由,只是不停被提审,让他交代罪行。在狱中与各色人等混杂相处,有人绝望,有人发疯,他没有放弃,而是积极地通过“找点事情做”来充实狱中生活。跟狱友学习各种技能,寻找材料制作一些有趣又实用的物品。看他自制的毛主席诗词,临摹毛主席手迹,画毛主席画像,严谨精致,惟妙惟肖。在令人窒息与消沉的环境,生命的意志需要人生意趣来支撑,到哪里去找人生意趣,从日用常行中发掘,从狱友身上汲取。“三人行,必有我师”,英若诚在狱中实践了。

    他的人生故事不止于此,但他想说的,只有这么多。

  • 2011-05-03

    又见黄鼠狼 - [左顾右盼]

    早上六、七点钟,猫从院墙上走过,它们过去经过这里,总能发现食物和水,现在每次来,望着空无一物之地,失望之余,“喵呜”一声,发出不知是疑惑还是不满的抱怨。

    某周六早上,听见猫叫,心想:“不知是哪一只?”出去一看,见肥花一脸严肃地蹲踞墙头,听见门响,匆匆瞟我一眼,便低头一瞬不瞬地盯着院子里某个角落。我叫它“猫咪”,它眼睛抬一下,又继续盯着那个角落。讨个没趣,我只得悻悻然回屋。

    第二天早上,又听见猫叫,出去再看,居然是好久不见的大黄,正襟危坐,跟肥花一个姿势,盯着院子里某个角落,眼神戒备。瞧这德行,八成是院子里某样东西引起了它们的注意。

     

    说起这院子,每到春暖花开之时,便成了我一块心病。刚住进来的时候,院子里一片野生小雏菊,春天开花,夏天长草,秋天凋零,冬天枯败。后来,外来物种入侵,先是一支黄赶走了雏菊,接着楼上某家种植的藤蔓植物落下种子生根发芽,爬上墙头,再后来是即便砍断拔出,只要沾到泥土就能扎根长高的木芙蓉一路扩张,覆盖了大半个院落。几场春雨,太阳一照,原本一派肃杀萧条的院落转眼间草木丛生,空气里弥漫着潮湿腐败的气息。我心知一派盎然生机之后,接踵而至的是蚊虫滋生,不由得一天天焦急起来:得赶快把杂草清理干净。

    目下,这里还是杂草丛生,我猜测猫盯着的物事,不是新生的小猫,便是黄鼠狼。没错,就是黄鼠狼。前几年发现它们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起先不能确认,后来抓拍到一张模糊的照片,上网查询,这才确定。有一次隔壁院子里养了几只鸡,半夜听见鸡叫得惨烈,估计就是它们的手笔,没几天,隔壁急急把鸡都处理了。

    这天我听见院子里一阵骚动,传来“叽叽”“吱吱”的叫声。开门出去,瞥见草丛里蹿过两条黄影。一只迅速沿着水沟钻到隔壁去了,另一只跑到一半,站定回头,与我四目相对。几年不见,身量长了不少,居然比我胳膊还长了。不待我反应,它一溜烟钻到隔壁去了。我返身回屋,不多时,听见它们又钻回来,肆无忌惮地蹿来蹿去,叫得煞是欢快。心中一恼,开门,跺脚。它们又钻回隔壁去了。那一天深夜,被它们吵醒,听它们“吱吱吱”地闹腾了半个多小时,才渐渐消停了。

     

    翌日,宅女回来。

    我说:“跟你报备一下,院子里有黄鼠狼。”

    宅女淡定地回道:“我今天走进楼道,一只肥硕的老鼠坐在二楼楼梯上看着我。”

    “哦,难怪黄鼠狼跑来了。”我恍然大悟。